国家统计局公布多省2018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月16号,国家统计局公布了31个省份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国家统计局公布多省2018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超过14603元这个全国线的省份有9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浙江、天津、江苏、广东、福建、辽宁和山东。“3万元俱乐部”成员现有两个——上海、北京。

其中,上海以32612元居全国首位,

国家统计局公布多省2018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北京以31079元紧随其后。

国家统计局公布多省2018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我们通常说北上广深,广东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8709元,位居全国第六位。“2万元俱乐部”成员为浙江和天津,分别为24147元和20986元。没有过万元的省份还有7个,西藏以6916元排在最后。湖北省以12541元排在全国第十三位,这显然与湖北GDP总量位居全国第七的排名存在较大差距。

收入水平提高,消费能力也随之水涨船高。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0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

可支配收入(NDI)是指居民家庭获得并且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如开小店、摆小摊、家庭作坊、私营企业的纯收入;家庭资产所获得的收入,如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收入、保险收益、股息与红利收入、知识产权收入;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

可支配收入就是拿到手的收入。即工资收入中扣除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剩下的那部分。 扣除它们后所剩下的钱是可以随意支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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