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火了,商標卻不能註冊?!

你還在使用未註冊商標嗎?品牌火了,商標卻不能註冊你該怎麼辦?

“小蹄大作”是迄今已開出280家店的烤豬蹄店,也叫做“功福咖小蹄大作”,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分別被申請了12個類別。

品牌火了,商標卻不能註冊?!

但是其中第40類和第39類的商標並沒有通過商標局的審查。原因在於,商評委認為“小蹄大作”為成語的不規範寫法,用作商標易對中小學生正確認知和使用成語產生不良影響,屬於《商標法》第10條第1款所規定的“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情形,因此決定駁回該商標的註冊申請。

品牌火了,商標卻不能註冊?!

福蹄公司不服商標評審委員會所作的上述決定,於是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過審理認為,福蹄公司在店面標誌中顯著突出“小蹄大作”四個字,容易使社會公眾將其與成語“小題大做”產生聯繫。訴爭商標系不規範使用我國成語,若作為商標註冊和使用,將對我國語言文字的正確理解和認識起到消極作用,對我國教育文化事業產生負面影響,不利於我國語言歷史文化的傳承及國家文化建設的發展,具有不良影響,因此不應予核准註冊,故判決駁回福蹄公司的訴訟請求。

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已生效,福蹄公司未提起上訴。

需要說明的是商標局對於些許巧用成語的商標申請,亦會予以核准,並不是所有一概駁回。駁回原因大多數為濫用或不規範使用成語,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務缺乏顯著性等,所以申請者避開“雷區”,精心謀劃名字、申請範圍等,還是機會註冊成功的。

關於品牌火了,但不能註冊商標的案例很多,雖有“前車之鑑”,但“慘案”仍在不斷上演。

商標並不是提交申請就一定會註冊成功的,在未拿到商標註冊證前,大肆推廣、宣傳、使用商標始終存在隱患。商標圈提醒廣大企業,請務必及早註冊商標,必要時先拿證後使用,掌握商標主動權。

品牌火了,商標卻不能註冊?!

商家都希望自己的商標名稱能朗朗上口,從而被更多消費者記住。但再好的商標註冊不下來,使用未註冊商標始終是一個隱患,風險具體如下:

1、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使用的商標未經過註冊,使用人對該商標就不享有商標專用權。某商標被你先使用,但你沒註冊,別人如果拿你這個商標來用,這不屬於侵權行為,因為沒有註冊,並不享受商標的專用權。

2、未註冊的商標易被他人搶注,我國商標註冊採取申請在先原則,不早點註冊自己的商標,一旦被搶注將面臨自己無法使用的局面

3、未註冊的商標,如果與在使用中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是類似,就會產生侵權行為。

4、使用未註冊的商標存在很大不確定性。使用的商標已提交申請,但如最終無法註冊成功,很大可能會面臨改名的窘境,一旦改名會造成相應的損失。

總 結:享有商標專用權是企業奠定品牌發展的第一步,合理規劃佈局商標也是企業長遠發展的重中之重。使用未註冊商標猶如為企業埋下一顆“定時炸彈”,

到了特定時間,商標本身不能註冊、商標被搶注、商標保護不全面等,各種主觀或客觀原因都會成為點燃這顆“炸彈”的導火索,讓企業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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