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出台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意见,让企业家放心经营

南京中院出台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意见,让企业家放心经营

“南京市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100条》中,由市法院牵头或参与的有15条。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从诉调对接到破产审判与信用惩戒,都与法院工作密切相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在昨天南京市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大会”会议上表示,全市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为此,在今年4月,市法院制定了《关于为南京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法院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重在实干抓落实。茅仲华院长表示,全市法院将在五个方面强化落实举措。一是切实更新司法理念。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二是实行项目化推进。对《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中由市法院牵头或参与的15条举措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实行项目化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细落地落实。9月份,全市法院将组织审判执行人员对《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进行学习培训。三是依法慎用强制措施。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稳定社会预期,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四是缩短办案周期。对标世界银行《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核心指标,开通涉产权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审查、保全,快速送达、调解、执行。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提高办案效率,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加大侵权赔偿力度,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城市。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契机,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五是强化工作合力。推动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服务工作站建设,推进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完善诉讼与仲裁、调解、公证的有机衔接。在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设立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巡回审判点,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高效衔接。围绕去产能要求,加强与金融办、人民银行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发挥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优势,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突出问题,促进“僵尸企业”出清。

茅仲华院长表示,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是我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我市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和首位度,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有力抓手,也是市委十四届五次、六次全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去年9月,中办国办下发意见,作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决策部署;最高法院今年出台1号文件,要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市法院必须要强化责任担当,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创新实干,以法治首位度定位法院工作新目标,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我市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作出法院应有的贡献。”茅仲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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