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后我还是房子的主人吗?

70年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目前有关于房屋产权最新消息:昨日,一则消息让无论有一套房,还是多套房的人统统振奋不已!到底是什么消息如此大的魅力小编细细查看了新闻才知道原来是关于房屋产权相关内容!

70年后我还是房子的主人吗?

民法典各分编草案8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物权编草案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先作一个原则性规定。

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物权编草案明确: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

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的问题,草案对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将来,国务院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说。

“居住权”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的提法以前没有,属于新增内容,因此无法和以前的规定作简单对比。如果简单理解,以前提的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中,“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后,以前因为没有规定如何处理,社会针对该问题的讨论很多,现在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明确表明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有业内人士表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规定出台或意味着房产税的加速落地。

其实,现行的“物权法”是这样规定土地到期情况的: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可见,在现行“物权法”里,住宅用地到期免费续期,不存在交费的问题。此次修订,反而诞生了一个“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说法。这或许意味着法律规定一个大概,中央行政部门,乃至地方政府可能都可以根据实际决定收、怎么收,或者减免。

其实这次更改并没有明确是否需要续费,续费的标准是什么,所以即是是能够自动续期,各位买了房子的也不要太过期待。

(以上为正文,内容转自吉屋网绍兴站http://shaoxing.jiwu.com/news/3095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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