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了利率,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如何计算利息?

站长辉哥


民间借贷是否约定利息很重要,是否约定还款期限不重要!

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双方不是专业人士,很可能会出现借款手续不完备,没有借据或者借据内容不够完善的情况,未约定借款的利率、未约定还款期限都是很常见的事儿。对出借方来讲,未约定利率标准后果很严重,未约定还款时间其实是一件有利的事儿!


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杨文战律师给大家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1、先说一下法律上对利率标准有什么规定。

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24%的,合法有效;年利率超过24%不到36%的,按当事人意愿,提起诉讼,法院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这个标准可以参照下图

2、如果没有约定利率标准,通常视为无息借贷。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所以,出借款项如果想要利息,一定要进行书面的明确约定,这很重要!


3、如果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对出借人来讲其实是最有利的!

有些人觉得未约定还款期限,什么时候还款就得债务人说了算,其实这是错误理解。从法律角度来看,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也就是什么时候还款债权人说了算。如果经催要后债务人不还,债权人就可以起诉了。

而且,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据,如果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不还款,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了,超过时效对方不还款债权人也不主张权利,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这个时效以前是两年,现在已改为三年。

而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据,它的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开始催要时才起算,实践中只要债权人愿意,其实是可以不起算的。所以说,借据未约定还款时间,对债权人有利。


综合以上情况,可得结论:约定了利率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按约定的利率,以实际借款时间为标准计算利息数额,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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