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未簽勞動合同,公司也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打官司能拿到雙倍工資及補償?

遊吟詩人22


樓主你好,依法和這個。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也是相關勞動法中明確規定的,當然不簽訂勞動合同,屬於一個非法用工的行為。

樓主可以通過一些程序,主張申請自己的權益。首先可以通過上卡工資來確定。因為你既然給這個工作單位打工,那麼就意味著這個工作單位,每一個月都給你發放相應的工資待遇。

然後上卡的這個對方的賬號,是不是你們公司所在的這個對公賬號?如果是的話,那麼就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據,你只有持有這種有力的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是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都是可以的。

也可以直接提請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這樣的話也是能得到一個圓滿的答覆,當然,至於賠付多少錢賠償的額度大約是多少?這要看法院方面或者仲裁方面給出的結果來判定。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法海一粟認為,題主若要拿到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下列方案操作。

1、立即書面通知公司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這裡需要注意兩點,一是通知解除雙方勞動關係的理由。二是通知公司的方式。前者須寫明:因公司沒有與本人訂立勞動合同,同時也未為本人繳納社保費用,因此,本人現決定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要求公司支持雙倍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後者須採取快遞的方式:最好通過EMS快遞該項通知,同時,自己須保留一份通知原件及快遞運單原件。如果沒有按照上述要求書面解除理由,則題主可以獲得雙倍工資但可能無法獲得經濟補償金。如果快遞沒有保留證據,而公司又不承認時,那麼題主可以獲得雙倍工資,但可能無法獲得經濟補償金。


2、通知發出後,立即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申請請求主要有兩項,一是支付雙倍工資,二是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有加班工資的,則可以一併提出。

3、法律依據。

(1)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按照上述方案操作,其結果一定是:妥妥的。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我曾經處理過許多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引發的糾紛案件,而且全部勝訴,所以我回答這個問題比較得心應手。

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要付員工雙倍工資,這個是在2008年1月1日生效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當中明確提出的。2008年在全國發生大量的因為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引發的案件。2008年那個時候我在北京朝陽區處理的第一場案件就是這類案件。

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要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也未給勞動者繳納社保,那麼這種案件應該怎麼來打官司拿雙倍工資及補償,下面我就與大家做具體的講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書面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足額繳納社保。公司沒有與勞動者書面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要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足額繳納社保必須要補交。

首先,聘請律師,如果勞動者自己懂法,就不必請律師了。勞動者要收集證據,例如工牌、工衣、工資條、工時表,在職同事的證人證言,以及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因為要證明勞動關係,簡單的來說,就是要能證明你是這個公司的員工;

其次,勞動者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書面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收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委會支持雙方調解,如果公司不同意調解,或者員工不同意調解,那麼仲裁委,就會出具《勞動仲裁書》;

然後,勞動者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攜帶《勞動仲裁書》和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各兩份,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起訴費十元。

最後,如果對基層法院的判決不滿意,可以攜帶,《判決書》和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各兩份,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費十元。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裁決書,為終審判決,案件就此徹底結束。


璟軒自媒體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不妨先來分析一下這個問題,與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題主想拿到雙倍工資同時還要有經濟補償,那麼在我國現有的法律中都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拿到雙倍的工資、拿到經濟補償呢?

雙倍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同時在一年之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中的相關規定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經濟補償:而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條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存在著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用人單位未能夠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第四十六條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通過上面簡單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對於題主所提出的這個問題,都是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作為參考的,也是很容易可以實現的,因為沒有足額的繳納保險費用,員工可以提出辭職,而員工因為公司原因提出辭職後則可以享受到經濟補償,又因為用人單位沒能與勞動者及時的簽訂勞動合同,則可以根據這一點獲得二倍的工資,環環緊扣,清晰而明瞭。

具體到怎麼打官司,就按照這些原因來就好了,因為用人單位所做的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違法行為,所以說沒有必要擔心自己會失敗,就是按照正規的流程以書面形式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上面一定要註明離職的原因,同時還要將相應的補償寫清楚,在上交給用人單位時,最好要留個備份或者是證明用人單位已經接收到的證據,避免後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總的來說這件事也不是很複雜很麻煩,只需要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可以了,應該不會有很大的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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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最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公司未給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具體如下所述。

雙倍工資

法律規定,勞動關係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起來的,書面勞動合同是確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重要憑據。因此,用人單位必須要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當然,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則視為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至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這期間的是一個月勞動者缺乏勞動合同的保障。為了達到懲戒用人單位的目的,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這十一個月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當然,如果是勞動者不願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二倍工資。

經濟補償金

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冰焰


我在公司工作了九個月,沒簽合同沒上保險,前些天公司以微信的方式把我無理由辭退了,就說轉天不用來上班了。後來找到公司,公司居然不承認我在那裡上過班,協商不成,我一紙訴狀到了勞動仲裁。我這裡有工資表簽字,工資微信轉賬記錄,被踢出群記錄,工牌,工作服,出勤記錄,還可以找同事(已被辭退,一起仲裁)做人證。公司為了封口居然給在職員工每人發了五百塊錢讓她們說不認識我,而且換了工作服,封存考勤,營業執照,我的工作錄像有可能被刪除!昨天仲裁來通知說已經受理此案,我一定要告到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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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注意從第二個月開始計算雙倍工資;單位沒有為你購買社保,直接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即可,注意事項:必須明確提出辭職理由才能獲得支持。我處理此類案件比較多。


小黃種菜


首先你要你在公司有工作過。比如工作證或廠牌,公司的照片,自己和公司的照片,同事的電話,一起吃飯工作的照片。

或者公司的微信群截圖。一切能證明你在公司確實工作過都要保留證據。

任何事情的解決都不是順利的,希望你一定要執著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陽智庫


首先要掌握你在公司打工的實物證據,比如工資單,同事證明等。其次,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得到他們的支持,第三,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可以獲得補償和補交社會保險費,但不可能給雙倍的工資!


歲月留痕142685502


沒有雙倍,只有二倍,未籤勞動合同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二倍工資差額,未購買社保或者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主張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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