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推进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印发《计划》推进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2万余户家庭年底前启动试点

为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近日,赣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赣州市中心城区2018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今年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探索、积累经验,《计划》明确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章贡区章江花园小区、市公务员小区、沙石镇火燃村、康定路、官园里路、杨判巷、姚府里、医学院路、渔湾里路、尚书街、洪城巷、南桥村西四区、苑田生活小区;南康区芙蓉新城、佳兴花园城;赣县区花园小区、文昌苑小区;赣州经开区七一九南北社区、章江苑;赣州蓉江新区F1-20等地共计21088户居民家庭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启动。

《计划》要求,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要配备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试点社区要招募垃圾分类督导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兼)职人员。

《计划》要求,各区、各单位、街道和各试点社区要及时开展垃圾分类专(兼)职人员和督导员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向市民普及垃圾分类常识,正确引导市民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以及厨余垃圾四类投放生活垃圾。

根据《计划》安排,10月20日前市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完成分类垃圾袋、桶的购置;10月30日前完成试点小区家庭的分类垃圾袋、桶的购置和发放。《计划》要求,各区要统筹安排好垃圾分类设施的新建、改建计划,并尽早实施;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小区设置好分类垃圾转运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车采购工作。

此外,要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建设进度,争取今年年底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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