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许多老百姓说“城市打黑从整顿物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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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利益,必定有冲突,这是毋庸置疑的。


业主和物业的关系就如同猫和老鼠的关系一般,永远是对手,永远都是你强我弱,你打我跑。因此这句话就流传出来了。

城市打黑从物业开始,其实这也代表了一个态度。居民每天的衣食住行是基础,每天睡觉的地方就尤为重要了。而物业正是在这个方面和居民起冲突了。不管是从停车位、小区绿化、还是从维修公共设施问题上,物业和业主从来没有和平共处过。

以前写过几个新闻,有人走在小区里,因为下雨路滑摔倒了,所以找小区物业赔钱。还有一个例子,小孩在楼下玩,被楼上住户的积雪砸中,家属找物业赔钱等等这些例子。这些其实都比较难判定。


研究这些新闻的时候,我曾经研究过物业的条例,条例中确实没有这样一个扫雪的义务存在,也没有义务在下雨天告知路滑的义务。因为这是常识。但是症结点就在是不是可以树立一个警告标志,告诉居民应当注意安全呢?


另外很多小区会发生各种维修事件,比如家里的水龙头坏了,燃气坏了,电坏了等等,找物业一修动辄就是上百,其实可能就是小毛病的。这也是矛盾产生的由来了。


其实所谓的打黑,并非真的打黑,而是产生了直接的利益冲突,只要解决矛盾冲突,那就没什么大碍了。


各位读者觉得呢?


老王侦查记


现在全国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打击涉黑行动,而且规模相当的大,层级比较高,从目前的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已经收到了很大的成效。

物业最近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不是因为它的优质服务,而是涉嫌染黑,这个问题不是一个人提出,而在社会上能够一起反响,并有那么多人关注,从一个层面来说,可能已经引起了打黄扫黑办的注意了。

物业为什么会给人有涉黑的感觉,就是它的行为方式造成的,按照道理来说,业主是主人,物业是服务的,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现在业主处在一个弱势群体的位置,物业动不动就采取断电断水的方法来对待业主,而不是通过法律的时段来解决问题,这种行为其实的确有点涉黑。

其次,业主在收费,在解决纠纷的时候也是采取纠结帮群人员强制解决,让业主敢怒不敢言,其实作为物业公司已经背离了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初衷。

物业管理一定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按照法律程序来给业主提供服务,而且一定要先有强烈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是为收费而收费。

当然谈到涉黑,不能一棍子打死,说物业都是涉黑的,比较大多数物业做的都不错,对于少数不作为乱作为的物业,又涉黑的人,必须给于举报,坚决打击。

同时也希望社区组织加强对物业管理,让居民真正的安居乐业。


煮茶闻书香


这是十几年来有关“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的反映,因为广大业主都有这样的感觉和呼吁,这就是个值得引起政府特别关注的社会问题了。

物业管理是我国最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社会管理模式之一。主要适用于居住类和商业类物业的日常管理服务。物业公司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在房屋建成后就组建了,开始时大部分是开发商自己组建的“子公司”性质,后来也有“外包”给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是开展对房屋(物业)的前期管理。这也是必要的,不然这个阶段物业会处于无人管理的“真空”时段。

房屋(物业)验收交付业主也有个过程(时间段),业主装修入住也有个过程(有的小区交付几年了都法不到入住率要求)。按有关法规,在入住率达不到一个比例时,“业委会”是不能成立运作的。在这个时期,按目前法规,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还是要靠物业公司进行。

现在广大群众反映较大的是,物业公司的服务管理收费较高,服务较差,既有不作为,也有乱作为。服务性偏弱👎,“管理”性强势,有的基本上就是只“管”而无什么服务。

如今物业公司普遍有以下弊端:没有处理好服务与管理的关系(管理就是服务,服务体现管理),没有把业主摆在中心主体位置服务之,不是通过自己的优质服务来争取“营收”,而是基本不服务或少服务,仅仅靠简单收取业主物业费“创收”或维持公司运转。在对待个别或少数由于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的,也许物业公司有理,但却很少以法律手段(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问题)。自己有理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啊!但实际上却是有不少地方是通过违规违法的(暴力威胁或野蛮手段)方式来“强取豪夺”。搞得群众不满,物业公司也名声扫地。

如何规范城镇的物业管理与服务,解决目前物业管理服务上存在的各种弊端,需要政府和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发挥全社会的智慧,但只要政府有关部门倾听群众呼声,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立法和立规步伐,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有几个建议如下:1.各级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立法和完善的调研。也有十几年了,应该可以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了,争取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2.结合现在房地产开发的实际,规范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尽早实行与世界发达国家地区开发模式一样的房屋售卖模式,停止期房销售,实行现房售卖,规范开发商介入前期物业管理行为或缩短前期物业管理期限。同时建立健全前期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如现在这般完全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说了算。3.物业费作为房屋消费的一部分,政府物价部门应管起来。既然新房售卖价格可以管,相关物业费也就可以管。指导和约束物业公司的物业费价格制定与收取,任由物业费收取“狮子大开口”至少现阶段是不合“国情”的。4.合理制定前期物业服务管理期限,合理制定小区入住率比例,一旦业委会建立,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聘请公认的物业公司入住小区开展服务管理,负责前期物业管理的公司如落选,必须退出。有关市区、镇的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要加大对辖区内小区业委会成立的及时指导与管理。现阶段,仅仅靠业主自我管理还远远不是时候,不知道如何行使“民主权利”的人太多,小区自我管理实际上效果太差,好的例子不多。5.业委会的运行与业主大会的关系是确定了的。但如何确保这种关系不变味,既要保证全体业主权利保证,使大家住的舒心,又要防止业委会人员违背主流民意,以“权”谋私,这是个涉及如何实行真正民主化的大课题,虽段时间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有关政府部门和街道办、社区可以主动有所作为的。许多地方现在开展的“红色社区”建设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


辛适


为什么许多老百姓说“城市打黑从整顿物业开始”?

这番话不是没有道理,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一下搜索,我们都能发现不少人反映物业涉黑的帖子,尽管有些描述危言耸听,但却实实在在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当下,不少城市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越来越深,不论有多大的城市竟然都是如此。尤其是有些小区物业在与业主的冲突中,竟然引来社会混混参与其中,这个性质可能就比较严重了。

近日,走访中有群众反映,有四个居民小区,因为车位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冲突,正在交涉处理之时,物业公司竟然电话打来一伙“社会混混”,多达数十人,气势汹汹。这种现象较为普遍,让一些业主敢怒不敢言。

还有,有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太满意,有人提出要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想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结果是遭遇物业公司的百般阻挠,甚至有不少人遭遇“社会混混”的威胁与殴打。所以有群众就说,这样的一些物业,不是黑社会是什么?

更有一些业主反映,他们在装修新房的时候,就遭到过“沙霸”。更为恼怒的是,这些“沙霸”都与物业公司相勾结,共同欺负业主。这种事情还常常见诸媒体曝光。

这样的一些现象,当然已经涉及到黑恶问题,有的可能还很严重。如何预防和防止这些问题?一是要解决物业公司的定位问题。就是要从管家到服务生的转变,不能让业主花钱请个大爷。

二是前期物业不能直接由开发商指定,而要交给社区来管理。然后通过程序由业主大会自主选定。

三是应该明确居民小区由社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管理,物业公司也要服从于社区、街道办事处管理。

四是住宅小区必须要通过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审查验收,否则不能对外进行销售,也不能通过验收。

五是要在物业领域加大扫黑除恶力度

,还小区一片安宁。


碧翰烽


呵呵,打黑从物业开始?那就必定在物业结束。物业的黑算黑吗?那些顶天了不过是一些外围份子,扯虎皮当大旗的而已。

打黑从物业开始根本就弄不到真材实料,能够弄到几个小马仔已经算巨大的业绩了,因为在大多数物业的背后,根本不可能有强劲的黑社会撑腰,顶天了只不过是按时给进贡,让黑社会不要找麻烦而已。如果说小区物业确实是黑社会,也只不过是小地方弄不到大钱的小帮派而已。

咱们先理清楚黑社会的头绪,一般来说黑社会有老大,这个老大必须有人“撑”!没有人撑的老大顶多是老鼠,三下五除二就被猫吃掉了。所以这个老大最起码拥有三个方面的优势:第一完全忠于支撑人。第二需要出面做任何事情都不会含糊。第三有进贡。


所以,老大最起码要有两方面的技能,第一个呼风唤雨招揽“人才”的能力,第二个生钱的机器。要做一个威风凛凛的老大,必须要有很大的资金来源,才能让“马仔”们卖命干活。那么需要如此大的资金养活一帮人怎么办?那就是“暴利行业”。

为什么黄赌毒之类的往往是黑道参与,就是这个道理。为什么某些矿区黑道横行,也是这个道理。单单一个物业是不可能让老大们操心的,毕竟油水不大。

打黑,其实找准切入点也就容易了,去看看当地哪个产业最有名,而且暴利。那么这里面一定有黑道们深度参与,无一例外,就看是否能够舍得花这么大力气去干罢了。

当然,如果撑的人没有搞定,往往会毁于一旦。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老龚说势


截止我来回答这个问题时,一个问题有787个回答者,可见大家对该问题的关注度。物业问题俨然成了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大问题,互联网上关于物业公司的负面报道亦是铺天盖地。物业服务行业究竟怎么了?



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作为经济实体的企业,物业公司以获取利润最大化为首要目标;而业主作为被服务方,更多的是想花更少的钱获取更多的服务,买卖双方的预期不同。业主众多,所要求也各不相同,不同的矛盾点都会出现。

物业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在缺乏业主监督的情况下,侵占业主公共利益,侵害业主个人权益的事情常有发生,本是小区主人的业主成了弱势群体,矛盾很可能会被瞬间激化。

一场争夺小区所有权,控制权,利益的博弈在业主和物业公司间展开,物业公司有财权,有组织框架,有保安力量,在和松散的业主博弈中,往往占据优势。

本是服务业主的物业公司成了小区“真正的主人”。确实成了社会的不合理,现实中,很多小区急待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自治机构,来参与小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建设。

对物业公司的整顿亦是保护物业行业,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个人观点,不喜勿喷,“业主物业说”欢迎交流


业主物业说


首先,物业公司是窗口单位,是老百姓直接体会社会的第一线,比社区还直接。

但是许多别有用心的人把“物业”和物业公司进行混肴。

“物业一定是要的”,好的物业,组织严密的业主委员会,高素质的物业从业人员。

而“物业公司”,算了吧!

根据全国物业公司的现状,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反对,反抗。不是平白无故的,是有原因的。

但是由于既得利益者的混肴和大量水军的灌水。

打黑从不从物业开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

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追求幸福,和谐的生活就变成了愿望。

但是瘟疫公司(物业公司)的存在,和老百姓的愿望是相违背的,大量的不和谐,大量的物业公司(强势)欺压良善(老百姓)。

让老百姓仿佛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旧社会,被剥削压榨和藐视欺辱(这样说绝对不过分,是全国范围的事实)。

这一群社会的渣子,让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付之东流。老百姓体会不到社会的和谐,只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着,这一切都是由于“物业公司”。

而不是“物业”这个行业。


才醒素女


我不想按照一堆条款去回答问题,我只想说自己的看法,和从朋友大伯那听到的。所以真实度肯定是真的,只不过可能有的没有报道而已。

给大家说两个,看大家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5、6年前的事情了,燕郊信息大厦,卫生无人打扫,楼道灯都不给安装,这不是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么。电梯总是坏,楼道没灯可以忍,但是电梯总是坏,这可就让人没法忍受了,高层爬楼梯不得累死,还没有灯。要是坏的时候人正好在里面高层坠落,想想都是一出惨案,还经常打人。冬天暖气都没有超过十来度,这样的房子你敢买么?听说那个物业公司竟然没有执照,没有执照都可以接手小区,可想当地的很多其他小区都是什么水平了。当时听人说的时候,心里挺悲哀的。



再给大家说一个两年前的事燕郊福成六期因为物业与业主因为车位租金没达成协议,物业让一次交二十年租金,业主不满,物业连续停电,致使很多业主被困电梯,物业却没有人过来处理此事。

燕郊潮白人家小区,贴出不让养大型犬,老太太牵着一个小京巴在小区遛狗,当晚被不明身份身穿黑衣持木棒的五六个人员上来就打狗,老太太前去护狗,被打了,又有几名听到喊声的年轻人来到,也遭到殴打。当天男业主鼻梁骨折,女性业主腰部骨折。主要是物业经理说出的话“打人我们不怕,我们有钱”。这些案例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省的大家看完生气。就燕郊一个地方听朋友大伯说,很多小区,都这样,都够写一本物业打人大全了。

虽然这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但是现在依然存在这种情况,这也就是我很不想在燕郊买房的顾虑。

物业的职责是什么,维护修建小区设施,保护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可是很多物业呢?就说燕郊一个地方,全是打人的,有的没有获得物业经营证。

物业是现代城市家庭的第一道防线,是家庭这个港湾的守卫者,现在呢,却成为第一个祸害家庭的凶手,当守卫者成为凶手的时候,就必须第一步清理掉这些不合格的守卫者。


会飞的大马哈


物业就是一个不该存在的一个组织,或者说是一个,机构,他们与黑社会性质也差不多,但是它们有一个比较冠冕堂皇的帽子,所以说这个物业应该取缔


手机用户6053348371


可不可以试行业主自治,类似于村民自治,业主自发成立民兵组织,隶属于业主委员会,有钱出钱没钱出力,让业主保护业主,业主服务业主,也可以外聘部分安保和医护水电建筑等技工人员,满足业主多方面多层次服务需要。另外,大家都是业主,沟通起来更容易些,不至于像现在物业跟业主搞的像仇敌一样。也有部分业主对物业呼来喝去导致关系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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