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接到停水通知
第一件事
就是找盆 找桶
……
利用一切可以装水的东西
提前做好准备
但是也有
不按常理出牌的时候
停水N天
一点动静没有
今后
√ 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单位
没履行停水通知义务
√ 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
没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 连续停水超过72小时
没恢复供水的
(不可抗力除外)
将被处以
每小时5000~10000元的罚款
关乎你我用水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就《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18年9月25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办法(草案)适用于
辽宁省行政区域内
所有城市
供水 用水 节水
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
应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办法草案拟提出,各级政府应当划定城镇供水管道安全保护区,并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在城市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禁止种植深根树木;禁止堆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物质等。
因城市建设需求,在城市供水设施安全保护区内施工的,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施工时应当确保供水设施安全。
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抢修;因工程施工、设备检修等原因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压力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停止供水的,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户,并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不能间断用水的用户应当自备储水设施。
停水未通知
最高每小时罚10000元
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单位
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
连续停水超过24小时
未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连续停水超过72小时
未恢复供水的
(不可抗力除外)
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对供水设施管理责任单位处以每小时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供水。
供水企业需及时答复、处理
用户反映的问题
供水企业对具备连续供水条件的城镇区域,应保障连续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水;
建立经营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建立投诉、查询专线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等,并定期组织演练;
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收取水费。
综合:辽沈晚报、华商晨报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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