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4 14:1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秀舟
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規定的重要住房社會保障制度,關乎職工的切身利益,然而總有些違法代取公積金的“中介”,挖空心思玩弄伎倆將公積金“套現”,嚴重擾亂住房公積金管理秩序。日前,嘉興首例中介非法騙提住房公積金案在秀洲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張某因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2016年7月,家住嘉興市區的袁先生正值非常時期急需用錢,身邊朋友見狀給他介紹了一箇中介,稱這個人可以幫助他提取賬戶上的公積金。這個中介承諾他能夠幫助袁先生將公積金提取出來,袁先生只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一張紅底照片就可以,報酬是袁先生最終取得的公積金中他要拿走25%。
“因為當時我缺錢,所以只想著能把自己賬戶裡面的公積金提出來就好。”袁先生回憶道,“身份證和照片給他幾天後,他告訴我材料準備好了,約我在嘉興市公積金中心碰頭。”這次見面袁先生不僅見到了與他聯繫的中介,還見到了一個“壯實的男人”,這個人就是張某。袁先生通過從張某手中拿來的材料辦理完提取公積金的手續,又按照張某的要求把材料歸還給了他。“那天我一共提了5萬多元公積金,最後一直跟我聯繫的中介只要走了1000元介紹費,而之前約定的25%也就是1萬多元是給了張某。”
說起張某給的材料,袁先生也一頭霧水,當中除房產證、購房合同、提取單這些他所知道要準備的材料外,還有一張結婚證,上面顯示結婚雙方是袁先生和一個他完全不認識的女子。直到警方通知袁先生做證言筆錄時他才得知,與他“結婚”的這名女子小戴也是受中介誤導違規提取公積金的人之一,另外還有多人通過各種渠道接觸到張某並違規提取了公積金。
秀洲法院經審理認為,2016年7月至10月,被告人張某通過微信群、朋友圈等網絡平臺發佈套取個人公積金信息,併為多人提供偽造的結婚證、房產證、契證共5本,幫助他們在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非法套取個人公積金8萬餘元,被告人張某非法獲利2萬餘元。張某無視國家紀律,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幫助他人騙提套取住房公積金從中牟利,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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