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線9月15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楊陽) 為進一步推進脫貧攻堅工作,確保如期實現脫貧目標,按照市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9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市農委、市駐村辦、市扶貧辦等單位抽調精幹力量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全市各縣(市)區和園區所轄8個鄉鎮、12個村(其中省定貧困村3個)的脫貧攻堅“三落實”(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情況開展了專項督查。
督查採取“四不兩直”方式,進村入戶,實地走訪貧困對象50戶、非貧困戶11戶,電話訪談、問卷調查鎮村幹部、駐村幫扶工作隊員、結對幫扶責任人等65人次,查閱檔案資料300餘冊。
從督查的總體情況來看,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兩委”對開展脫貧攻堅工作的思想重視程度有所提高,具體措施落實較有成效,“三率一度”(貧困人口漏評率、貧困人口錯退率、綜合貧困發生率、因村因戶幫扶工作群眾滿意度)指標數據有所改觀。但督查也發現對脫貧攻堅的認識不夠,政治站位不高;基層幹部攻堅能力不足;政策舉措落實有偏差;基層基礎工作不紮實等問題。
市扶貧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縣(市)區和園區要切實將脫貧攻堅作為一項極為嚴肅、極其重大的政治任務來抓。在認真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具體整改工作方案,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要具體抓、抓具體,確保各項整改舉措落到實處。堅持標本兼治,注重鞏固整改成果,把問題整改與建章立制相結合,把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表層顯性問題與深層隱性問題、特殊性問題與普遍性問題結合起來,既解決當前存在問題,又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對突出問題整改不力、走過場以及查處問題不認真、責任處理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相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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