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的车主们注意啦!“黄标车”再上路可要扣分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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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的车主们注意啦!“黄标车”再上路可要扣分罚款了!

什么是黄标车?

首先,看到标题大家肯定会先问

什么是黄标车?

我的车是不是黄标车?

景洪市的车主们注意啦!“黄标车”再上路可要扣分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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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

1、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2、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从事营运的大、中、小、轻型客货车辆。

说了这么多如果您还是不清楚的话

就直接看名单吧!

云南省下发景洪市列入“黄标车”名册的车辆信息予以公告,相关车辆信息可登陆

https://yn.122.gov.cn

查询。请涉及的“黄标车”所有人或车主主动与辖区交警部门联系,及时办理报废淘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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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主要注意!

再上路可要扣分罚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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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限行区域

1、2005年底以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要求在2018年10月31日前全部淘汰。如在景洪市市区内行驶被查扣的,一律按禁行规定上限处罚(罚款150元,记3分)

2、已被界定为黄标车(含营运和非营运)的大、中、小、微型客货车,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如在景洪市市区内行驶被查扣的,一律按禁行规定上限处罚(罚款150元,记3分)。

3、对未达报废年限,且逾期未检验的黄标车,禁止上路行驶。如在景洪市市区内行驶被查扣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4、对已达报废标准,或满3个周期逾期未检验的黄标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强制扣押、报废,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5、黄标车车主或所有人在办理淘汰手续过渡期间(限2018年12月31日之前),允许通行至办理机关和单位。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黄标车通行情况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实时监控缉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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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黄标车,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动!

明确职责,提高认识

(一)强监管。

在全省开展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期间,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黄标车尾汽排放、安全技术检验监管,限制黄标车异地检验,对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法撤销检

验资质。积极协同有关各部门完成云南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目标。

一是要迅速组织辖区内的各级监管部门和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召开治理淘汰黄标车专题工作会议,学习政策要求,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签订承诺书;

二是对辖区内开展黄标车尾气排放、安全技术检验的所有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从8月份开始到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结束,每月进行监督检查不少于1 次。

同时,每周收集、整理、汇总辖区内开展黄标车尾气排放、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况,报送州质监局。

(二)强自查,重自律。

一是各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紧扣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效标准,严格规范检测行为,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准确;

三是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治理淘汰黄标车宣传专栏,重点宣传什么是黄标车、治理淘汰黄标车的目的、意义、方法、政策和补贴标准,加强与车主沟通和协调,化解矛盾和风险;

四是按时报送黄标车专项工作情况。

明确重点,严格执法

要结合前期在全市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黄标车尾气排放、安全技术检验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情况。在开展黄标车尾汽排放、安全技术检验监督检查中,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有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一经发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程序,及时采集并固化违法违规证据上报州局、省局,省局将依法撤销其检验资质。

与您相约,从未失约

本期监制:李豫

本期校对: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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