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快車雖然方便了大眾出行。
但是,也發生了嚴重的問題。
究其根源,很大一部分責任,在於監管。
人們的素質還沒有達到,不需要強制監管,就能自己做的多好的地步。
當然,這種地步未來也基本不可能。
不強制監管的後果就是很多人撒潑、耍賴、繞圈圈、畫大餅。
這樣,人們的基本權益得不到保障。
佔有優勢的一方,找個藉口忽悠你,你一提出疑問或者質疑,對方,又是一套組合的套路繞一圈,既想退掉責任,還想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來個反轉的劇情。
這就是沒有強制監管和執行的後果。
滴滴司機並不是都是做了壞事,只是某些司機是如此。
但是這就是大問題,每一生命都是應該被同等尊重的。
但是,不知道是滴滴能力有限,還是故意拖延,還是別的什麼問題。
總之,並沒有見到有效的辦法。
做有意義的事,並不能成為不良行為的藉口。
筆者在想,除了監管,若是無人駕駛及早實現,也許就不至於那麼多事件擔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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