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協議離婚如何處理

涉外協議離婚需要下列條件:

1、雙方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雙方完全自願同意離婚;

3、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雙方對財產和債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5、一方為內地居民或者婚姻締結地在內地

【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按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涉外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

1.本人的結婚證;2.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本人身份證;

4.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

5.華僑、外國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

對於涉外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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