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1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丙娣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周旭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总裁柯明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杏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同期。刘杏萍女士简历如下:

刘杏萍女士,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岭南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审计师、麦肯·光明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经理、智威汤逊中乔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务经理、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区域财务总监、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风险管理部和安全管理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风险管理部)副部长。

刘杏萍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邓鹏先生、罗绍德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周旭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推荐刘杏萍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刘杏萍女士简历见议案一。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公司决定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待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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