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盃落下帷幕,華帝成了最大贏家,
相比花了幾個億的贊助商而言,
華帝的一次幾千萬的退款,
卻為自己做了一次大大的廣告。
但是,在做廣告之後,華帝的卻被網友曝出所謂的“退款”現實是“退卡”而已。
那麼在此事件中,如果華帝並不退款,消費者可以怎樣進行維權呢?
據瞭解,華帝已經開始啟動退款流程,從法律角度,這屬於華帝的單方承諾,只要消費者一方接受了華帝的承諾,則雙方形成合意,華帝對自己的承諾負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如果華帝拒絕退款,則構成違約,消費者可以要求華帝履行其承諾,退還相應款項。
但是,現實並沒有理想中那麼美好,在華帝貼出的公告下面有一行小字寫著:“活動細則詳詢華帝當地各終端門店或各電商平臺華帝授權店”。而事實也是這樣,華帝“退款”行為最終變成了“退卡”。
這是很多商家在進行促銷廣告的時候都會協商這種相關的文字,“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有”等等,那麼此類情況,消費者應該如何維權呢?
以上的小字說明表示在消費者與商家發生糾紛的時候,商家和消費者發生了分歧,最終的解釋權是歸商家所有,這對消費者來說是不公平的,是“霸王條款”。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對於這種群體性消費者被欺騙的行為,作為消費者,我們應該團結起來一起進行群體訴訟維權。
而消費者協會也可以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所以,我們要組團去維權嗎?
閱讀更多 弘商法律雲平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