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全面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綜述

《寧波市紀委派駐機構履職清單》規定,督促駐在單位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加強對所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的巡察;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抓早抓小,規範“五小”;落實“五制度一平臺”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八廉”、綜合監督工作聯繫等制度機制……

這是寧波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監督“探頭”作用,使紀檢組成為常駐不走的“巡視組”的一大著力點,更是我市不斷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個縮影。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特別是《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出臺以來,我市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把改革和監督執紀問責相結合,大力創新體制機制,聚焦主責主業,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邁好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步,體制機制至關重要。

2016年以來,我市各縣(市)區相繼建立了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辦公室,設置專門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健全專門機制、構建專門平臺,建立運轉順暢、體現實效的“主體責任分工告知書、承諾書、督辦書”和主體責任報告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固化履責痕跡,實現清單式明責、臺賬式履責、對應式追責。這是我市為促進主體責任落實推出的“四專三書一報告”制度,進一步壓實黨委主體責任,督促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當好全面從嚴治黨的“明白人”“責任人”和“帶頭人”。

2016年是換屆之年,為充分體現下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以上級紀委“為主”的精神,在出臺《縣(市)區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等4個提名考察辦法的基礎上,市紀委提早謀劃、提前佈局,加強與本級黨委組織部門和下級黨委的溝通,通過約談下級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與全體紀委副書記談心談話、召開換屆座談會、派出紀委換屆考察組等形式,切實把“為主”精神落實到位,推動上級紀委領導機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監督,向更基層、更深處延伸,離不開監督觸角的完善。

2015年7月,我市採用綜合派駐與單獨派駐相結合的派駐模式,實現了對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的監督全覆蓋。同年底,11個縣(市)區全部完成派駐機構改革,自此,我市實現市縣兩級派駐機構“全覆蓋”。

同時,充分發揮巡視“利劍”作用,通過建立完善市委“五人小組”定期聽取巡視情況彙報、巡視發現問題線索快查快辦等制度,切實增強巡視工作實效。探索巡視巡察在縣(市)區層面下延、拓展的工作機制,延伸巡視監督觸角,切實維護基層群眾的切身利益。

完善體制、構築框架,只是萬里長征的開始,改革的關鍵,更在於落實。

2016年年初,我市對全市農村基層權力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體檢”,並結合“體檢報告”,推動建立了村級重大事務決策報備制度、健全村級“三資”監管平臺等,查漏補缺、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基層權力規範運行。這是我市農村基層權力清單制度在基層的深入落實,旨在盯緊盯牢“小權力”,嚴防“小權大腐”,擋住腐敗的“最後一公里”。同時,我市還著力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促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的權力運行更加規範。

為更好地推動各項改革落地生根,我市紀檢監察機關深化“三轉”要求,改革調整紀委內設機構,將整體力量向監督執紀業務工作傾斜,突出主責主業。同時,改革完善各級黨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健全紀檢監察與司法、審計、稅務、金融等部門之間的各項協調機制。此外,全面推進基層紀檢組織專職化規範化建設,使得鄉鎮紀檢組織在人員、職能、能力上實現了由兼到專、由副到主、由弱到強的轉變。

風清則氣正,氣正則心齊,心齊則事成。隨著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清朗的政治環境在甬上已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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