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首个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室在城中法院挂牌

柳州首个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室在城中法院挂牌

柳州首个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室在城中法院挂牌

12月15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与柳州市人民医院共建的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室签约及挂牌仪式在城中区法院举行,这也是柳州首个在法院挂牌开设的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室。城中区法院和市人民医院和希望通过此举将医疗纠纷解决在立案前,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打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近3年来,城中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47件,审结案件32件,医疗纠纷由于涉及到当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通常患者与医院的矛盾尖锐,几乎每一个案件都需要经历长达数月的鉴定过程,如果一方对鉴定结果不服,可能还需启动二次鉴定。这样下来,一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进行两三年都不算罕见。审理周期长、医患关系长时间得不到缓解,容易留下影响社会安定的不稳定因素。

为了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减轻诉累,实现医疗纠纷的公正、和谐、经济、及时的解决,加强司法调解力度,根据诉讼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城中区人民法院和市人民医院以共建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室的模式,以市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案件为试点,依托城中法院法官及参与的相关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积极探索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医患纠纷诉前调解的新机制。

调解室由城中法院立案庭及民庭法官、干警、市人民医院医务接待办公室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竖持以医患当事双方自愿、公正、及时、便民的医疗纠纷处置原则,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不成及时进入立案诉讼程序。

调解室成立后,当涉及市人民医院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到城中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时,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会询问当事人并给予《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告知书》,由当事人自行酝酿并给予三天酝酿期,如果当事人同意则启动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制度;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城中法院立案庭将继续审查是否符合立案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

纠纷对方当事人持《柳州市域中区人民法院医疗纠纷诉前调解告知书》到诉前调解室后,由当天值班的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接待。城中法院派诉前调解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如调解成功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出具调解书;如调解不成功及时终止调解,并根据纠纷双方当事人意愿启动相关立案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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