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你没有权利看我的执法证

驾驶员向执法警员要执法证的闹剧不断上演,不少驾驶员甚至以此为由拒不接受检查,理直气壮得妨碍执法。为此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道路执勤行为,希望驾驶员朋友自觉对照……

辅警:你没有权利看我的执法证

辅警:你没有权利看我的执法证

公安机关的执法资格证书只限公安内部使用,不作为对外执法的身份证件。

另外《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就有人提出警察也要出生执法证,但他们忘记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由此可见,行政处罚法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时出示身份证件,而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行政处罚法与人民警察法就执法人员执法时是否应当出示身份证件规定不一致,但《人民警察法》系特别法,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学原则,警察应适用人民警察法的规定。


 也就是说:警察在一般情况下,身着制服、佩带警衔、警号,并不需要出示证件,只有在便衣情况下执法时才需声明并出示警官证。


各位辅警兄弟,当你在执勤时遇到那些叫嚣辅警协警无权记录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你可以理直气壮得告知:

第一,我是协助警察执法,是在交通民警的带领或者监督下执行公务,因此,你无权对我的执法行为表示质疑!

第二、制止各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因此,即便我不是辅警,我一样有权记录、检举和制止你的违法(犯罪)行为,有个专有名词,叫见义勇为!

第三、我是在协助警察执法,我现在从事的活动是依法进行的公务行为,因此,你任何辱骂殴打等涉嫌妨碍我协助执法的行为,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犯罪,如不听劝阻,我们将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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