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1人!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

涉及21人!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

为夯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富阳区纪委监委近日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剑指履职过程中存在的“三不”问题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涉及21人!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

通报4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典型问题

涉及21人!富阳区纪委、区监委连发两个通报,列举8起案例!

1

区环保局、里山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监管不力问题。

2015年7月,区环保局对杭州七彩锻造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的问题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处罚。该公司铸造车间停产后,未对厂区内残留的化学生产原料进行规范处置和设置防护措施,导致大雨后酸性液体外溢,严重污染周边水体,该事件被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曝光,产生不良影响。区环保局作为环境监察的职能部门,对事件的发生存在监察监管不力问题;里山镇人民政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属地主体责任单位,对事件的发生存在风险隐患研判和监管不力问题。

2018年8月,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郎晓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调整职务为灵桥镇副调研员;里山镇副镇长刘林峰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4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通报等问责处理。

2

区城管局银湖中队中队长蒋国全对工程渣土处置监管不力问题。

2018年3月,两家企业向区城管局银湖中队提出工程渣土处置申请,银湖中队在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情况下审批同意,并在审批后未进行有效监管,导致实际倾倒渣土量严重超出审批量。蒋国全作为银湖中队中队长,对工程渣土处置监管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7月,蒋国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

区民政局募捐办主任王群、富阳工贸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华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经审计发现,富阳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项目管理不严、部分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审批、灯具采购不够规范等问题,王群作为业主单位管理人员、陈华作为项目代建单位管理人员,存在履职不力、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018年5月,王群、陈华均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4

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稽查机动中队管理员俞健军工作推诿问题。

俞健军身为区综巡办道路环境专项整治小组小分队队长,对布置的工作存在推诿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俞健军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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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4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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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安镇党委原书记林高贤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常安镇党委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对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松软,辖区内发生多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上不严不实以及信访问题处置不力等,林高贤作为常安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8年8月,林高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国土富阳分局5名责任人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2014年7月,国土富阳分局对富阳市兴泰包装厂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之后,国土富阳分局对“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2018年5月28日,该问题被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关注》栏目曝光,产生不良影响。国土富阳分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对该事件存在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7月,时任国土富阳分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现任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益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时任国土富阳分局城区国土所所长(现任胥口镇副镇长)董振宇受到诫勉问责处理;其他3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诫勉、通报等问责处理。

3

新登镇原副镇长周建(现任灵桥镇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2009年至2014年间,新登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陈满来利用职务便利及职务影响,在新登镇区域内多次违规参与承揽工程项目建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级处分。时任新登镇副镇长周建作为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的领导,对分管科室人员失察失管,履行“一岗双责”不力。2018年4月,周建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4

区江投集团原副总经理孙勇(现任城建集团副总经理)履行“一岗双责”不力、3名责任人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2017年10月,区纪委监委第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在对灵桥镇王家宕路改造工程项目非法转包问题调查中,发现区江投集团该项目业主代表蔡加平、项目建设部主任吕人南、副主任俞敏江等人存在对项目非法转包监管不力及接受项目承包人宴请的问题。时任江投集团副总经理孙勇作为分管领导,存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2018年1月,孙勇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2018年4月,蔡加平、俞敏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吕人南受到诫勉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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