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一級建造師學霸通關速記秘訣順口溜(建築),超給力!
第一部分 應知應會
1、塔吊操作規程“十不弔”
順口溜記憶:歪人看超信,器平加安力
歪 9)、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弔;
人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弔;
看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弔;
超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弔;
信 2)、指揮信號不明確 不弔;
器 10)、容器內裝的物品過滿時不弔。
平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動時不弔;
加 8)、被吊物稜角處與捆綁鋼繩間未加襯墊時不弔;
安 5)、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弔;
力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時不弔;
2、氣割、電焊的“十不燒”規定:
順口溜記憶:內飛盜(道)名(明)器,外圍正(證)受(手)理。
內 (4)焊工不瞭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飛 (6)用可燃材料保溫層、冷卻層、隔聲、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道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明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
器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外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採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圍 (3)焊工不瞭解焊、割現場的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正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受 (2)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
理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前,不準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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