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之白宝山千里杀人案伏法记(四)

丧心病狂之白宝山千里杀人案伏法记(四)

下午两点,汽车到达徐水县城。下车后白宝山漫无目标地乱走,出了县城大约走了三四里地,白宝山发现一处兵营的哨兵身上背着折叠式自动步枪。这让他眼睛一亮,这种枪他没见过,枪身较短,金属枪托可以折起,携带方便。

一刹那间白宝山就做出了决定,要抢这里哨兵的自动步枪。

从下午到晚上,白宝山都没离开兵营左右,他选择好了潜伏地点和射击位置,确定了进入路线和退出路线。白宝山对地形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当他确信把一切都安排清楚了之后,于当天晚上返回了北京。

从第二天,北京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三天。白宝山觉得,他运送武器的时机来到了。但由于害怕长途汽车运长枪危险,白宝山就把半自动步枪用塑料布包好,绑在自行车大梁上,骑车先到良乡镇,在这里搭上了去保定的汽车。为应付突发事件,他在枪里压满了子弹,其余子弹全部用布带子缠在身上。

到徐水后,他在靠近兵营的一家水泥管厂与果园的交汇处,挖了个坑,把包着塑料布的步枪埋藏起来,子弹埋在了另一个地方。

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完成,两天后白宝山再次来到徐水。白宝山先在街上吃了点东西,等着天色黑透后,到他的藏枪地点取了枪,坐在果园里,先把枪擦拭一遍,子弹也一颗颗擦好,做这项工作他戴上了手套,避免在弹壳上留下指纹。他向枪膛里压满子弹,余下的仍缠在身上。然后,他在夜幕的掩护下,按照看好的路线,悄悄进入距哨兵不到十米的预定射击点,然后一动不动地伏在地上,在那里整整趴了四个小时,直到午夜12点半左右。

在哨位上值勤的哨兵一共三个人。他掐算好时间,知道下一班换岗的时间已经临近。岗上的情况,一般是两个哨兵站在外边的岗台上,另一个哨兵站在大门口,岗台距大门有15米。现在,那个哨兵出来了,也站到岗台前――他觉得,可以动手了。

白宝山先瞄准背枪的哨兵开了一枪,那个哨兵应声倒地,不动了。他一转枪口又朝背子弹袋的兵打了一枪,那个兵也不动了。他正要朝第三个兵射击,发现那个兵已匍匐着进了大门,他瞄着那人连开三枪,均没打中。

他快速从槐树丛后边出来,把自动步枪拿到手。这时兵营里的警报响了,但没有人马上出来。他背着两支枪,猫着腰从原路跑回,沿预定路线向西跑过107国道。他经过一个加油站,天太黑,没人注意他。再跑过铁道――他的速度慢下来。然后,他沿铁道朝徐水火车站方向走去。

天快亮的时候,他发现铁路边上有个废弃的烧砖的土窑。他在窑地里挖了两个坑,把两支枪和子弹分别埋在这两个坑里,做上记号。然后他脱掉身上的绿军衣和绿胶鞋,换上圆领衫,把鞋和衣服埋进一个烂泥塘。然后,他在露天的土窑里隐藏起来。早上8点,白宝山从旧砖窑里走出来,这时他已经焕然一新,圆领衫大裤衩,两手空空,只拿着一个小包。他穿过铁路,在公路上拦住一辆开往北京的长途车。

7月28日下午,白宝山返回北京。

发案的当天,北京军区保卫处就提出与北京并案的提议,他们十分熟悉北京几起案件的案情,河北省公安厅与北京市公安局取得联系,送去了物证样品。仅仅一天的时间,就把徐水袭击哨兵抢劫枪支案与北京市发生的四案并在一起。案件的一致性是显而易见的,均为一人单独作案,犯罪嫌疑人有枪,作案手法相同,袭击对象、作案目标一致;经技术鉴定,犯罪嫌疑人在徐水“7・27”案件中所用的枪支,与北京“3・31案”被抢枪支一致,与“4・07案”、“4・08案”、“4・22案”中用的枪支为同一支步枪。

并案扩大了警方的视野,提供了更多的物证线索。犯罪嫌疑人在果园内软土地上留下的脚印,进一步为警方提供了对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年龄、体貌等方面进行模拟画像的依据。

此时,白宝山仍觉得没有短枪十分不便,恰巧他的同居女友谢宗芬说她姐夫在四川一家兵工厂工作,这立刻引起了白宝山的注意。他在徐水已经弄到了一支自动步枪,他还想再弄一支手枪――北京是不能再作案了,徐水近期也是不能去的,但他可以去四川。说不定,在四川他能达到这个目的。

但此行却让他大失所望,十天后,他和谢宗芬一道返回北京。

1996年8月27日,白宝山和谢宗芬一起来到木樨园。谢宗芬要在这里的批发市场进布,白宝山也恰好在这里乘坐长途汽车去徐水。事先,白宝山并没告诉谢宗芬,到了木樨园他才说要出门办点事情,谢宗芬也要跟着去。白宝山想了想,去就去吧,路上有个女人,说不定还能掩护一下。

到了徐水,谢宗芬看到枪后,骤然害怕起来,劝白宝山把枪扔了,白宝山不同意。但因为没有找到子弹,两人当晚返回了北京。

夜里,白宝山像讲故事一样,把他在北京连续犯的几起案子以及在徐水开枪打死军人的过程,一件件讲给谢宗芬听,谢宗芬听着心里害怕,始终没有作声。

三天后,白宝山独自一人再下徐水。他不放心,惦记着那些没找到的子弹。这次他没告诉谢宗芬,单独行动,只去了一天。来到旧窑前,果然不到半小时就找到了埋子弹的地点。然后白宝山把它们重新埋在铁道旁,距上次埋枪的地方大约十米。下午,他坐长途车赶了回来。

拖了一星期,他对谢宗芬说:“子弹找到了,你跟我把枪和子弹取回来。”两人下午出发,仍带着上次购买的尼龙包。来到徐水,挖出枪支和子弹后,白宝山把“81-1”式自动步枪装进尼龙包,将那支他使用过的五六式步枪重新包好埋回原处,子弹则全部裹在身上――处理完毕之后,他让谢宗芬在玉米地里掰了30多穗青玉米,放在尼龙包上边做掩护,两人直奔徐水火车站。后半夜2点半,他们登上了一列开往北京的慢车。凌晨5点,他们在丰台火车站下车,坐354路市郊公共汽车回家。6点钟来到母亲家,白母出去晨练了,继父值夜班还没回来。白宝山把自动步枪取出来,独自背到电碳厂三角墙外的山坡上,藏在挖好的那个土洞里――这也是他从前藏五六式步枪的地方。

回北京后,白宝山脑子里考虑最多的问题,就是要不要把谢宗芬除掉。白宝山认真地想过几天之后,下了最后的决心。他在住所后边的一个山头上为谢宗芬挖好了尸坑,并准备了埋人用的铁锨,这一切,就像他在新安监狱杀李宝玉、傅克军所做的准备一样。余下的,就是何时动手、怎样动手的问题了。但是,随着实施的日子的临近,他却犹豫了。他不断观察谢宗芬,故意对她发脾气,毫无理由便对她拳打脚踢。可是,谢宗芬不仅没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贴近他,处处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而使他不高兴。白宝山在这个女人面前心软了,他一次次地推迟“执行”的日期,后来干脆放弃了这个念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