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恩施一男子因聚众斗殴获刑

近日,恩施市法院对一起“涉恶”型聚众斗殴案宣判,成功打击漏犯1人。

「扫黑除恶」恩施一男子因聚众斗殴获刑

案件详情

2015年,唐某某和卢某某(均已判刑)一起合伙在利川开设“摇苞谷子”猜单双赌博的赌场,后卢某某退伙回恩施自立门户,双方为抢客源产生矛盾,各自寻机打砸对方赌场。

2015年8月3日,唐某某邀约牟某某等人与卢某某邀约的覃某某等人持械聚众斗殴。期间,卢某某持火药枪打伤三人,牟某某持刀砍伤一人。经鉴定,其中一人为重伤二级,另三人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卢某某等四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牟某某一直在逃。

案件完结

2018年1月23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全国铺开。同年2月28日,在逃两年多的牟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持械聚众斗殴的犯罪事实。恩施市法院经审理认为牟某某积极参加持械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至此,该案所有参与人员均受到应有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