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门锁、拉电闸停电……“软暴力”讨债,法律严惩不贷!

日前,孝昌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万某、欧阳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自2018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万某、欧阳某某以索要债务为名先后六次到受害人丁某某居住的家中,以破坏门锁、擅自开锁入室、打横幅、拉电闸停电等方式干扰丁某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制止后,嫌疑人仍不听劝诫,继续对丁某某及其家人实施滋扰,给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严重创伤,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

本案属于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根据两高司法解释:“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属于《刑法》规定的“恐吓”、“威胁”,符合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条件的,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