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出庭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

2018年9月5日,由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某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在孝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受贿91.5万元、贪污17.66万元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后分组向法庭出示定罪和量刑的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整个过程逻辑清晰、层次分明,证据之间相互联系、紧密衔接,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有力地证实了犯罪事实,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表示认罪。

孝昌:出庭公诉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

该案是孝昌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孝昌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受案后,孝昌县检察院检察长胡泽英、副检察长钟华云亲自督导办案,组织公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办案组,快审快结,使本案在短时间内进入审判程序。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精准发问,论辩法理,法庭教育,掷地有声,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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