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導遊帶團游大理被警方查獲!

近日,大理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查處一起冒充導遊招搖撞騙案,查獲一名違法嫌疑人,切實維護了廣大遊客的切身利益。


一男子冒充導遊帶團遊大理被警方查獲!


9月7日,大理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旅遊警察中隊接到大理市旅遊綜合執法大隊移交過來的一個疑似冒充導遊帶團人員報警案件,立即展開偵察。

事情要從9月3日說起。9月3日上午,大理某旅行社接到了一個來自廣州的“大理麗江4晚5日遊”團隊,三輛大巴載客90餘人。9月3日當天,90餘名遊客在大理遊覽了大理古城、花語牧場、桃源碼頭,當晚趕到麗江住宿。9月4日在束河古鎮遊覽。9月5日回到大理市灣橋鎮,準備在“夏夜星空”景點為一名遊客慶賀生日。

在9月3日至5日的遊覽行程中,因導遊言語不文明、帶團購物,引起了遊客的不滿,對他的導遊身份表示懷疑。9月5日返回大理市灣橋鎮後,雙方矛盾激化,遊客發微博投訴“大理遇到黑導遊,強制帶我們去購物”,並在微博上附了導遊與遊客爭執的視頻。正當90餘名遊客準備各自拿著行李離開之時,導遊擔心收不到尾款,報警求助。

大理市公安局灣橋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趕到現場處置,發現是旅遊糾紛,將案件移交給了大理市旅遊綜合執法大隊。經大理市旅遊綜合執法大隊查實,報警求助的導遊朱某隻是大理某旅行社的一名操作團隊的工作人員,他本人並不具備導遊資格,其從事導遊帶團遊覽的行為已經違法,遂將案件移交給大理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查處。

經大理市公安局治安大隊旅遊警察中隊民警多方調查取證,查獲了朱某涉嫌以虛假導遊身份招搖撞騙的違法行為,朱某也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經詢問,朱某因債務在身求財心切,自己便在未持有導遊證的情況下擅自帶遊客遊玩大理、麗江的景區景點,朱某的行為已構成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大理警方依法對朱某的冒充導遊招搖撞騙的違法行為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