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通报一起脱贫攻坚作风不实问题

近期,南康区对唐江镇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导致出现8个村10户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向全区通报。

经查,唐江镇学田村中庄组贫困户郭某波的儿媳施某伶、茶亭村茶亭组贫困户王某松的儿子王某龙、黄圳村烂泥组贫困户曾某明的儿媳黄某妹、唐西村桥上组贫困户郭某辅的儿子郭某朗等4人先后购买了小汽车或有车辆登记信息,黄圳村樟树组贫困户伍某亿儿子伍某平、新建村井头组贫困户严某炎儿子严某春、长音村周塘组贫困户伍某贵儿子伍某生、新建村塘棚组贫困户叶某华等4人购置了商品房,西坑村5组贫困户林某财2012年底获15亩工业用地,并于2016年12月注册成立了公司,唐江镇油树村二组贫困户严某提之子严某胜购买了一辆小汽车和商品房。郭某波、王某松、曾某明、郭某辅、伍某亿、严某炎、伍某贵、叶某华、林某财、严某提等10人属“七清四严”中从严甄别对象。唐江镇镇村两级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识别不精准问题比较突出,有关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风不实,未发现上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8月,唐江镇镇长申昌雷、唐江镇党委组织委员黎康贵(分管扶贫工作)、唐江镇扶贫办主任廖宝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江镇驻黄圳村干部彭延康受到记过处分,唐江镇黄圳村党支部书记伍人平、唐江镇唐西村党支部书记方有平、唐江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严济林、唐江镇驻新建村干部林建强、唐江镇学田村党支部书记刘明夫、唐江镇茶亭村党支部书记王华烺、唐江镇长音村党支部书记叶振庆、唐江镇西坑村党支部书记谢选锋、唐江镇油树村党支部书记朱钦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江镇党委书记谢兴、唐江镇政法委员伍群文(黄圳村、长音村挂村领导,长音村第一书记)、唐江镇副镇长李春兰(茶亭村、唐西村、油树村挂村领导,油树村第一书记)、唐江镇党委办主任陈子毅(学田村驻村镇干部)、学田村干部黄昌华(学田村中庄组包组村干部)等19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唐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邓旺云(新建村挂村领导)、唐江镇副镇长朱新国(西坑村挂村领导)被责令向区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康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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