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項目績效問題應當引起重視

扶贫项目绩效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扶贫项目绩效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近期,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在扶貧資金審計中發現,有些扶貧項目效益達不到預期效果,不僅影響脫貧攻堅的進度和質量,還會間接造成扶貧資金損失浪費。

扶贫项目绩效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一是項目規劃。有的項目缺少規劃,有的項目前期規劃脫離實際,有的項目可研報告不準確,有的項目實施方案流於形式。有的地方扶貧部門未根據當地實際編制脫貧攻堅規劃,對致貧原因、脫貧意願、產業基礎等分析不足,採取的脫貧攻堅主要措施缺乏可操作性,一些項目規劃的前瞻性、可行性、可持續性有所欠缺。

二是資金投入。一方面,有的地方在扶貧項目上出現項目拔高標準或不切實際,導致資金使用效益差,個別項目存在閒置廢棄的現象;另一方面,後續投入不足,疏於管理。有些項目初衷是好的,貧困群眾也歡迎,但在建設中“半途而廢”,或者後續維護、資金、管理不足,導致項目閒置或損壞。

三是操作層面。近些年,中央及自治區出臺制定的與扶貧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指導性文件較多,各旗縣在執行時未能有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可操作的實施細則措施,在項目實施時易產生偏差。由於扶貧項目審批權下放,有的旗縣在開展具體工作時,對主管部門和實施部門的責任分工不明確,存在推諉的情況,管理上也不夠到位。另外,權限下放、資金層層下撥導致一些地方監管不夠全面,部分地方項目資金撥付到鄉鎮財政所、會計核算中心,但未能有效實施縣級報賬制;有的直接撥付到村一級,做不到對資金的實際支出情況進行動態監管。一方面,造成項目資金滯留在鄉鎮,甚至村一級;另一方面,項目管理、信息公開環節存在問題,容易在項目招標、發放補貼等方面滋生腐敗現象。

四是思維導向。對於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一些貧困旗縣的職能部門只注重資金和項目的爭取,而忽視了項目是否符合當地需要;有的幹部重項目落地,輕後續效益。雖然有考核,有監督,但關注點都集中在資金撥付及實施環節,對是否達到預期效益,關注不夠。

以上問題,導致有些扶貧項目建成後效益低下,此類情況需要引起高度重視,並杜絕一些設施建好就閒置、個別項目交付成擺設,扶貧資金效益不佳,甚至損失浪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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