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號召形成合力長效治理 剷除黑惡勢力的「毒瘤」

很及時、很重要!《決定》是省人大及其常委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既總結了前一階段我省掃黑除惡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也為後一階段工作指明瞭方向和要點,有助於強化有關部門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要性的認識,有助於在全社會營造掃黑除惡的濃厚氛圍。《決定》目標定位準,即依法掃黑除惡,人大、政府、監察委、司法機關要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做好掃黑除惡工作;《決定》重點方向清,有助於治理校園貸等和黑惡勢力牽連的問題,進一步治理公職人員腐敗問題;《決定》提出的機制可行,能形成合力,實現長效治理。

建議各有關部門要在思想上進一步明確掃黑除惡和社會政治穩定、經濟發展之間的密切關係,開展工作時應結合實際加強綜合治理,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的減刑、假釋制度實行更嚴格、更規範的監督。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 童德華

《決定》站位高、手段全、氛圍濃、機制好,必將對我省剷除黑惡勢力的“毒瘤”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決定》提出,綜合運用多種治理手段齊抓共管,壓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律師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辯護、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作為律師,尤其是刑事辯護律師,要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意義,堅持依法辯護,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建議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監督,形成定期調查機制,督促相關司法機關保障辯護律師依法享有的會見、閱卷等權利。對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疑難案件,要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保障辯護律師合法有效行使辯護權。

——湖北中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文

省人大常委會反應迅速,在全國地方人大中第一個出臺專項決定,為指導全省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供了依據和支撐,體現出人大的作為與擔當。《決定》從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堅定意志和決心、壓實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努力在全社會形成掃黑除惡的濃厚氛圍、從根本上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等四方面作出了規定。作為基層人大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積極貫徹《決定》,充分發揮基層人大代表作用,暢通人大代表密切聯繫群眾和及時反映涉黑涉惡問題的渠道。

——武漢市武昌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趙端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事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是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作為來自企業的代表,深刻感受到近些年營商環境的變化。在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嚴厲打擊下,與黑惡勢力有牽連的沙霸、石霸等越來越少。

掃黑除惡是場持久戰,要長期堅持、不勝不休。要依據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加強監督,把深挖、查處“保護傘”與查辦涉黑涉惡案件結合起來,重點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尤其是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省人大代表、武漢木蘭花香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 葛天才

《決定》提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定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意志和決心,綜合運用多種治理手段齊抓共管,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

作為來自基層的調解員,對堅持群眾路線、開展綜合治理深有感觸。建議應加大《決定》的宣傳力度,讓更多的群眾知曉,瞭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意義,增強全社會的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

——省人大代表、武漢市江漢區司法局北湖街司法所首席調解員 馬天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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