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

9月4日,由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副处长钟自贵带队的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瓮安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桂林,黔南州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莫睿,瓮安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军,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明康陪同督查。

省环保厅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

督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天文考核断面水量监测站和江界河码头,详细查看了天文站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监测、江界河网箱养鱼拆除及水质情况,听取了乌江流域瓮安水域网箱整治情况汇报。据了解,在网箱养殖整治工作中,瓮安县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采取核定底数、制定方案、强化宣传、依法拆除、合理补偿、转产就业措施,全面依法拆除养殖网箱,大力推进水岸同治,做到了乌江流域瓮安水域无网、无箱、无房、无线、无杂物,基本实现了水清、岸绿、景美,保障了养殖户拆除网箱后能务工就业、发展产业增收。

省环保厅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

随后,督查组深入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磷石膏堆场和瓮安县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企业环保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瓮安河全面冶理情况。

省环保厅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

据悉,2016年,瓮安县全面启动瓮安河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两年多来,在省、州领导和各级"河长"、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瓮安县投资10亿余元治理资金,使瓮安河流域水质总体不断改善,重点污染区域综合整治成效显著,过去长期为劣五类水质的岩根河、白水河、青坑河实现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过去为劣五类水质的雍阳河进城州控断面达到三类水标准、其他段面接近达标,天文断面从原来长期劣五类改善为2018年6月份以来的三类水质,现已连续取得6、7、8三个月月均值达标。

汇报会上,督查组一行观看了《瓮安县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纪实》专题片,听取了瓮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达标攻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省环保厅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

督查组对瓮安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自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启动以来,瓮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整改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针对存在的问题,治标治本措施到位,逐步建立了县级联动、部门联动和政企联动的责任体系,在推进"五个一批"执法专项行动上也取得较好的成效,从源头上进行了很好的治理,高效完成了整改任务。

省环保厅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

同时,督查组对州、县两级持续推进乌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治理提出了要求。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用全国、全省环保会议精神来指引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指示和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切实将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要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加大考核评价、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环保责任,让责任落地生根,确保环保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州、县两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管理的措施,严格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立案一起、查处一起。瓮安县各部门、各乡镇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支持和参与环境监管,引导企业和群众共同参与环境监督,企业要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要巩固治理成效,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

省环保厅督查组赴瓮安县开展瓮安河达标治理挂牌督办摘牌验收督查

黄桂林作表态发言时表示,瓮安县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大投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督查组对瓮安河达标治理的肯定既是动力也是鞭策,瓮安县将继续巩固好、维护好、发展好整治取得的来之不易的阶段性成果,继续排查、治理、严管、重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红色瓮安绿色发展,推动生态和发展共荣共生,争创生态文明示范县,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环保督查有关要求,坚持不懈抓好环保工作的整改、坚持不懈地推动绿色发展,争取在中央环保督查组"回头看"工作中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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