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我們不同情?在瑞點的遊客,很多老年人的做法在國內產生了共鳴,感覺在撒潑?

多年以後7777777


曾姓人士自己犯了低級錯誤(搞錯訂房時間),不知道哪來的底氣要酒店承擔!這且不說,酒店開始也讓他們休息了,在客滿的情況下,酒店也給了他時間尋找別的酒店住一晚!那麼問題來了,整個斯德哥爾摩就這一家酒店?又或者說所有的酒店都客滿?為什麼就是要在大堂將就一晚呢?酒店不同意了,讓他們離開,協商已經有結果了,酒店不提供方便,那還繼續賴在那,酒店不報警才怪!

警察都來了,曾姓人士跟警察溝通的結果也是要他們離開酒店,曾姓人士居然留下不能溝通的父母,自己離開酒店大堂,這個行為導致警察會強制其父母離開!因為警察跟他父母交流基本屬於雞同鴨講,沒法溝通!以上都是根據曾姓人士兩次自述歸納而成。(瑞典警察是瑞典的警察,首先維護的絕逼是自己的國人,這個不管在哪個國家都他媽的一個卵樣!所以別他媽的說我是幫瑞典警察說話!)

接下來酒店外的情形有錄像了,不多說了!總之一句話,自己的錯誤自己要勇於承擔,一切事情的發展都源於最開始的錯誤!

最最讓人不恥的是,既然找了大使館,為什麼不如實報告,不留在當地配合大使館調查取證,而是匆匆離開?回到國內後接受媒體採訪才說出報告大使館的時候沒說的一些事情?如果說是因為父母受驚必須先回國,那完全可以先送回來自己再飛過去配合大使館。既然認定了被瑞典酒店歧視,警察傷害到人權,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啊!

大使館為了維護遊客的權益,已經盡心盡力了,她們每天在國外工作壓力已經很大了!不管是譴責曾姓一家人或者是譴責瑞典人的,大家都對大使館的工作讚揚的!只是為了這樣的慫貨(僅指曾姓男),浪費駐外人員的時間、精力、體力來跟瑞典政府抗議,太過分!!!


龍樹4


這次事件不管結果怎麼樣反正在全世界面前做了一個活廣告-中國人就是這種操行(北京土話,第四聲),這一點才是最恐怖的,更是我們全民大討論最失策的地方,早知道這樣的結果還不如讓此事自生自滅的好!北歐其他國家-不,幾乎全世界所有的國家都看到了他們的表演,而究竟有多少國家的人最後鄙夷地說一句:瞧,這就是中國人的德行!而又有多少國家的人會說:看,瑞典的警察真不是東西!嗚呼哀哉,這曾氏三口真是演了一出展示(一部分)國人形象的活報劇啊……


徐鐵人


兩個月前我在奧地利湖區的一個小鎮,遇到了一箇中國旅行團,裡面老年人居多,能去湖區的旅行團肯定不是低價團,一群老年人圍坐在小鎮的入口,風光特別秀美的地方,面對著世界各國人,一個居中的六十幾歲的男性老年人用極大的聲量在那傳授怎樣能在旅行途中使用歐洲免費醫療的訣竅,講的特別得意,周圍一群老人極為仰慕,我真是為他們害臊,中國的老人這是怎麼啦,人年紀越大,不是應該越寬厚仁慈的麼?怎麼越老越壞越惡毒?到底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看樣子都是家境不錯,不咋差錢的人,什麼便宜都想佔,怎麼就是不要尊嚴?虧得外國人聽懂的少,不如瑞典這一家人用肢體語言,全世界都看懂了。


Ellen53811171


這是一個人還有沒有人格的問題。


瑞典事件已經發生有幾天了。

因為不瞭解詳情,不好隨意發表意見。

看到了很多人們的評價,有質疑瑞典治安的,有質疑瑞典酒店服務態度的,有質疑遊客訂酒店定錯日期的……

現在,中國駐瑞典大使也談了自己的看法,也是在吐槽瑞典的治安。


但我覺得,無論瑞典警方是否有過錯,無論瑞典檢方能否檢察到警方的問題,這都是當地的一種生態。

我們質疑人家的生態,還不如反思我們自己的生態更有價值。

因為,我們還沒有看到,這個事件的發生是因為遊客是中國人的身份而引起的。


我只想說遇到事情,先不管誰對誰錯,你爬在地上是幾個意思?

在中國丟人沒丟夠,還跑到外國去丟。

你躺在地上撒潑耍賴、大喊大叫,你還知道你是一箇中國人嗎?

你還讓其他的中國人出不出國,不知道什麼叫沒有人格嗎?


人若不自重,其後必自辱,而後人辱之。

這可不是丟一個人或者他們一家人的臉,而是丟全中國人的臉!

是個中國人都在為他們的無賴行為背書。


你就算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也應該據理力爭。就算是爭不過,你還可以找大使館、找領事館,可以在媒體上反映你遭受到的不公正。

但任何時候,你都要站著說話,不要躺著說。

就算是爭不過,你昂著頭離開,不要讓人家像仍垃圾一樣將你丟到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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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廣吉律師


說是去旅遊,怎麼感覺像難民呢?自己的錯誤幹嘛讓父母受罪,一哭二鬧三上吊這招數國內也許有用,但在國外看來真拿你們當難民了,我說說我的經歷,在美國帶著老婆孩子旅遊,定錯時間早了一天,結果晚上到酒店才發現已經過期了,1400人民幣打水漂,之前定的時間是特價當天入住房價2000+,我們就向前臺要了WIFi密碼坐在大廳沙發上搜索附近在經濟點的酒店(畢竟家裡沒礦),但我們去1號公路旁邊的丹麥小鎮也是旅遊季所以周邊酒店不多也沒用空房,正在糾結的時候那位接待我們的小姐姐拿著張寫好的價格【單腿蹲到我們坐的沙發前】(這個動作真的讓我很意外)指給我們看上面她可以給我們今天最優惠的價格,看到她過來我就收回我還翹著的二郎腿起身探頭聽她和我媳婦交流(我的英文水平只限於打聽廁所),最後好像是1700左右吧,記不住了。


陸喜燈神


首先聲明,我希望我國人在外不受不公待遇,欺壓我國人絕對不行。拋開他們是我們的國民一定會護著這方面不講,他們那點舉動的確是似曾相識且令人噁心。坐地拍腿,大哭大叫,滿地打滾,未觸先倒地,裝瘋賣傻…這些行為對付我國執行公務的人員很有效,城管和交警最頭疼這種人。但,這是國外,外國警察吃這套嗎?如果美國警察,可能還不是這樣。沒有其他途徑好好溝通處理嗎?肯定有。我們的國人呀,走出國門代表的是中國形象,言行舉止要得體,遵守當地民俗法律法規,確遇不公平事情,取好證,有理有節正當途徑處理。別再把人丟到國外去。這家人的舉動可以一窺其素養,國外會如此,在國內當何如?非善茬。


郭曉艷


請問您為什麼不想想那位老人家為何是被警察抬出酒店的呢? 酒店方花了幾個鐘頭勸說無效後只好請了警察,警察又多次勸說他們離開私人領地,而兩位老人依然蠻不講理躺在沙發上堅決不走,如果是您的店裡來了這樣的人無法驅離而報了警,而警察來了之後對你這個納稅人說,我們也勸不動,你自己看著辦吧,然後揚長而去,您作為納稅養著警察的人會選擇接受嗎? 這就是為什麼警察必須為酒店強行驅離這幾位不受歡迎的人,他們的飯碗是納稅人給的,必須保護納稅人的私人領地神聖不可侵犯,就好像不守規矩的乘客航空公司有權把他列入黑名單,不允許他坐自家航班,這是一個道理呀。

他們是頭一天晚上22點前到的酒店,訂的是第二天14點入住的酒店,相差16小時,並且完全不同日期,等於是要求酒店讓他們一家三口在酒店大堂先睡一天,第二天入住,哪家國內酒店允許呢?

這間酒店不是國家經營的避難所,純粹是私人領地,未經主人允許是不得擅自逗留的,就好像一幫陌生人半夜以天冷有老人為由要求你開門留宿,你好心讓他們留宿是你的功德,你不允許他們留宿是你的本份。如果陌生人堅持躺在你家地板上撒潑耍賴,估計你也只能報警,而警察來了估計也只能將他們拖出你家遠遠的。這與人權一毛錢關係也沒有,不然北上廣深估計沒有哪家不被拖家帶口的所謂″需要幫助的人"佔領的,因為任何一個理由比如孩子病了,有老人,天氣冷,等等等等,都可以成為你不能拒絕的理由呀。


cqh23221510128


99年我去荷蘭,到早了,酒店說客人還沒退房,我就問能不能在沙發上等一會,我坐了很久的飛機很累了,小酒店,一個大過道,沒有大堂,不過有兩個沙發。酒店的人態度很好,還給我一杯熱咖啡,說客人退房打掃完就讓我入住。我等了幾個小時,大概從凌晨兩點多等到十點才進入房間的。對了,他們給我叫醒的,我已經睡著了。


唧唧個兒


既然這個問題提到了大使的一些對當地媒體的訪談。我們先不談事情,先看大使的言論。應該可以注意到,他更多的是談一些瑞典現在安全的問題。而基本沒有談到這件事情的對錯。包括第一次的談話和這次的談話,都只提出,執法過程粗暴。而基本沒有歧視中國人,或者說警察違法之類的話出現。

在他國當大使,自然和國內不同,沒法獲得警方或者酒店的相關證據。大使館隔了幾天才發聲。包括相關環球系報道,一開始的所有事情相關具體情況,都是曾先生的一面之詞。大使館相信他的誠信,也就以他的說法做出了對應。

過了兩天,當地媒體作出反應。同時出現了其他路人拍的視頻。結果,曾先生(或者是環球)發現情況不對,就重新說了過程。我們也能看出第二次的內容和第一次有很多的不同。所以後期很多人,即使沒有酒店和警察的視頻,也開始完全不相信曾。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環球兩次報導的用詞,總感覺第二次的很尷尬。

同時結合曾先生,既沒在事發的當時送父親去醫院(曾第一時間是拍視頻,沒喊救命,而是喊警察殺人了。第二時間玩假摔),後來又回到市區,也沒去醫院。第二天迅速到其他國家去繼續旅遊了。所以大多數有理性的網友都判定他父親也在裝。包括坐警車的時間,下車地點的距離等等等等,都被一一揭露在說謊。到此為止,有理性的網友都開始一邊倒。

在之後就是桂大使的那些媒體採訪。也就只能責怪一下當地治安不好了。我覺得大使館是被坑了。完全被曾帶到溝裡去了。最後也在死撐。


心情永遠陽光


關於此事,我已關注多時,在大概瞭解前因後果後才敢評論。

把這件事縮小成一個小故事吧:一個八歲大孩和一個四歲小孩為了一個棒棒糖打架,八歲的小孩打贏了,雙方父母隨後趕到,小孩在哭,大孩在一旁默不作聲站立著,我想,雙方父母第一感覺都是大孩欺負小孩,大孩有錯,小孩是受害者(人之常情,人們在不明真相前,總是從表面上判定弱勢方為受害者)。

但,如果大家提前知道大孩平時乖巧和善,不苟言語,而小孩調皮搗蛋,欺善霸下,進一步瞭解後,棒棒糖還是大孩的,那當遇到上述情況,大家怎樣認為呢?儘管小孩為弱勢一方,大家還會為小孩鳴不平嗎?

回到案件,老人為小孩,酒店為大孩。在我們的觀念裡,瑞典是一個崇尚文明,自由和諧,具有紳士風度的國家(當然這與媒體宣傳有關,本意是好的,希望國民在文明素養髮展上有一個追趕目標和看齊對象);而中國的老人在國民心中卻印象不佳,馬路碰瓷,公交霸座,廣場舞佔籃球場等等。讀到這裡,相信大家把上述故事與此案件結合起來,大概明白了作者的提問。

可能又有人問,那國家為什麼支持老人這一方呢?那把國家比作小孩的媽媽,就容易理解了,無論孩子犯了什麼錯,母親是始終站在孩子這一方的,祖國是我們大家的母親,即使國人在國外犯了刑事案件,祖國也是盡力引渡回國審判,就怕我們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在這件事上。瑞典站在道理這一方(入鄉需隨俗),我們現在了人情這一方,(你們的做法太過分了,何況還是個老人)。

在這裡,我想說一下,儘管我們背後有一個強大的祖國,但這不是我們在國外為所欲為的理由,自律,在哪裡都需要。

如有高見,歡迎指正;拒絕槓精,珍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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