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在我国古代实质上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从春秋战国以后,已逐渐以制度形式规定下来。对于帝王、贵族、官僚的多妾,往往是以官制的形式规定,而大多老百姓还是一夫一妻制,没有财力和精力来养活另一个。

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不过,在我国古代尽管有管制的规定,有三位历史名人还是保持了一夫一妻制,但历史上也有一位皇帝,他真正做到了空置后宫,一生只有一位皇后,他就是明朝第九位皇帝明孝宗朱祐樘。

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司马光与妻子张氏,婚后三十年都没有孩子,张氏多次着急给司马光送人加以诱惑多次,可是最后都无疾而终,这样的伟人也才主编出《资治通鉴》。

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荀彧,字文若。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战略家,曹操统一北方的首席谋臣和功臣,被称为“王佐之才”,一生一直和夫人生活在一起,共同生育五个孩子。

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在我国,最早以法律明文规定的一夫一妻制是在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一些少数民族实行一夫多妻制甚至一妻多夫等制度,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真正彻底确立一夫一妻制,根据遗传学,一夫一妻制更有利于人类的健康。

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和大阔步的发展,人民物质丰富,生活条件提高,就有很多人包养情妇,这种变相的多妾方式,不再局限于地位,身份,而仅仅是有钱,那么这种行为是都触到法律的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以上法律可以看出,重婚罪是明确规定犯法的,而出轨在我国是家庭内部矛盾,没有犯法,没有犯法,没有犯法,重要的事说三遍,你没有看错,不犯法,就是这么奇葩。

不过出轨对于军婚而言是触犯到了法律,毕竟军人保卫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很多军人常年见不到妻子,为了稳定军心,于是对军人有特殊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出轨的人往往暗地里满足身体的需求,大多时候对外没有任何宣称,所以法律也没有办法,而对于有些人婚后去他人同居,并且对外和情人互称夫妻却无法律事实的,则同样以重婚罪论处。

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现代转化,是否触犯到了法律的底线?

如果报警,公安当然是不会去抓人的。重婚罪的取证关键是二点:1、证明他们有固定的同居居所:2、证明他们长期同居;3、证明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所以对于长期遭受冷落和无情的伤害的人,可以用以上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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