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督导组到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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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副调研员任超、办案组组长毛毅强在百色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李晓坚的陪同下,到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督查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黎锦云及侦监部、公诉部的全体检察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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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侦监部部长叶刚汇报了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督导组认真听取了汇报,检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的相关台账及案卷,对靖西市人民检察院在该工作中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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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区别于普通刑事案件。

二、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在文书上要注重释法说理。

三、建立健全与公安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与公安机关交换扫黑除恶工作的相关意见。

四、加强对涉黑涉恶类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

五、要深挖“保护伞”,每案必须排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幕后的“保护伞”问题。

六、对涉黑涉恶类案件,在作出捕或不捕决定之后,要跟踪了解侦查环节涉案财产的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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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靖西市人民检察院黎锦云检察长作表态发言,将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的指导意见,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对我院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各个承办人要先对已办结的扫黑除恶类案件的台账及文书开展自查整改,之后进行内部交叉检查,确保案件质量。

二、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邀请政法委参加,阶段性通报涉黑涉恶类案件的办理结果。

三、今后办理扫黑除恶类案件,要严格按照督查清单逐项完善相关材料,进一步规范化办案。

四、深挖“保护伞”问题,力争使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文字:覃兰宽

审核:零霄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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