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院与山西省司法厅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9月18日,山西省高院与山西省司法厅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和司法确认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省高院立案庭和省司法厅基层处相关同志、太原市、临汾市和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的负责同志和迎泽区等7个县(市、区)基层人民法院、司法局具体负责诉调对接事宜的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山西省高院与山西省司法厅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会议讨论了省司法厅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范围,根据工作实际对部分对接原则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简化了对接程序,完善了对接内容。大家表示,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面落实中央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形成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机制,有效维护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对司法确认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受邀的基层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对当地司法确认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指出当前司法确认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司法确认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提升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二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司法确认的审查内容,防范虚假诉讼风险。三是加强对司法确认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司法确认率,提升人民调解协议公信力和权威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