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车霸时候,如果警察将其强行带离,会不会被认为暴力执法?

阳光灿烂86098


对蓄意座霸当然要严格执法,但是如果是病人或者身体状况确有不便的经现场评估确有需要的可以人性化处置,不能采用网上喷子的极端做法。

网上支持简单粗暴无人情味执法的声音近乎疯狂,后果你们想过吗?美国警察倒是厉害,但是他开枪打死的都是有罪的吗?执法者本就强势,你再添把火可能就无法无天啦!真的就如你们所说的,该丢的丢,该蹬的蹬,该撞死的撞死,该开枪的开枪,请问这个度如何掌握,谁能保证24小时开着摄像头而且是完整的视频,万一错了怎么办?死去的人还能回来吗?万一是你的家人,你就欲哭无泪啦!

该制裁的制裁,该谴责的谴责但是中国人热情好客,有人情味的传统不能丢,而且要理直气壮的发扬光大!


风吹小小草


周某走进男厕所,有人问她,你怎么进男厕所蹲着呢?周某回答:这是厕所我就要在里便便,又没有写女人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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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111


完全会的。"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大妈"现象前赴后继,还有可能出现一些大哥,大叔,大爷赴后尘的。因为霸座是以占有别人利益为自己获得方便的,而且是名利双收的。

对于孙赫"霸座男"那样的高学历者竟然在韩国大言不惭的说,限座对于他坐飞机是没影响的,唯一影响是心理方面的。是成为v级大伽之后,粉丝与知名度一起提升的心理压力,还是厚颜无耻的表演之后社会舆论给予的压力,是不明确的。恐怕对于这种"人物"来说,前者的可能性是大于后者的。

违法成本如此之小,对于"霸座男"之类,几乎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也就出现了一而再再而三的现象。出现问题之后,人们往往是容易谴责警察执法失之于软的。前不久瑞典警察处理三名丢尽自己颜面又有损于中国国格的事件中,却有相当一部分舆论发声是谴责三名打滚者的。高铁警察之所以不会强行带走霸座者,是因为需要人性化执法的。对于常人而言是适用的。对于接二连三所遇到的霸座者,却显得法律的无威严,以及执法者十分被动的无奈。

一惯被人们冠之以强势的警察,现实中却是极其弱势的。其实这种现象是由来已久的,长此以往以来,有些违法者就是钻法律的空子,去打擦边球的。不用付出应该承担的法律成本,又满足了自己的利益需要,何乐不为呢?

警察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遇到泼皮无赖,往往是要退下阵来的。形成了这种执法思维意识之后,是会加大执法成本的。违法者由于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却会导致此类违法行为司空见惯的恶性循环的。


莫忘初心242650426


中国有个法律名词叫“强行带离”,就是对轻微违法或有违法倾向的人,经劝说、责令仍然不离开原地的人,实施强行带离原地。

“强行带离”与拘传、逮捕等强制措施略有区别。拘传、逮捕中执行警察视场合、现场情况、涉嫌犯罪的性质不同,可以直接采取制服性动作,具有一定的攻击性。比如对正在行凶等暴力犯罪的人,可以直接扑倒、压制。

“强行带离”一般在劝告、责令无效的情况下实施,通常以达到使相对人离开原地为目的。相对人听从劝告、责令主动离开原地,则无需实施“强行带离”措施。相对人被强行带离后一般也不给予处罚。

强行带离的具体动作主要表现为“推、拉、搂、架、抬”,不使用手铐、警绳等警戒。这些动作都是具有强制性的,本身心减少伤害为目的,但是,轻微的伤害有时仍不可避免。

因为从根本上说,“强行带离”也是警察依法行使的职务行为,相对人如对警察实施暴力,抗拒带离,性质就起了变化,可以对相对人以阻碍执行公务处理,视情况可以“武力升级”,对相对人使用扑倒、压制等动作,可以使用警戒,并且要受到法律制裁。

“霸座”实质上是一种扰乱公共秩序的轻微的违法行为,所以最近事发的“霸座男”、“霸座女”只受到了200元罚款的处罚。对“霸座”旅客,经劝告、责令不离开原座的完全可以实施“强行带离”的措施。

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特别是前些年过度强调“人性化”,一些专家、大V鼓吹限制警权,忽视了规则的维护,说重点“人性化”践踏了规则。每每遇到警察对相关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多会受到媒体不分青红皂白的非议。“警察打人了的”的声音在很多场合下居然能行之有效地阻碍执法。

维护社会规则的主力军公安民警也缩手缩脚,甚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也是小心翼翼,给犯罪嫌疑人上手铐前还得给他戴上护腕。这也影响了其他执法者、规则的维护者。在这些错误思潮的影响下,社会规则一次次被撒泼打滚者、胡搅蛮缠者、刁人、蛮人,被所谓的“弱势群体”蚕食。

现在很多执法者、社会规则的维护者已经被打造成“小绵羊”、“五星级酒店的服务员”、“合格的店小二”,让其血性回归必然需要时日。除了执法导向问题,行政命令问题,也有公众的支持问题。试想,中国警察象瑞典警察一样,把曾先生一家带离现场,扔到坟地附近,上级允许吗?媒体能放过吗?公众的支持效率会是多少?当事警察要冒多大的风险?

有达人提到遇到确有特殊情况的旅客占座怎么办?我认为这不是“人性化”照顾的理由,不少规则受到破坏正是由“特殊情况”、“人情味”引起的;正是“人性化”、“人情味”破坏了规则的刚性原则。

旅客一旦买了车票,旅客与铁路营运方就建立了合同关系,就对对应的座位有了使用权。理论上说,这种民事权利是不能被相关单方面或包括警察在内的第三者剥夺的。也就是非经旅客同意,铁路方应当保证旅客乘坐车票上指定的座位。

真地遇到如病人或者身体状况确有不便的,一样的适用“劝告”、“责令”、“强行带离”的程序。能上车,就有能力移步其他座位。

铁路营运方有保障旅客安全的业务,应当有应对“特殊情况”的预案。


断牙虎110


绝大多数的民众会支持警察正常执法,但也不排除会有一些道德婊出来指责警察粗暴执法,又拿什么人权说事。但是,法律就是法律,警察就是国家暴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之一,没有对违法犯罪的暴力打击,又如何维护国家,社会的正常秩序?如何维护守法者的正当利益?


安得美人兮


会被看做暴力执法,因为占座,耍赖不犯法。只是不守规则。警方有义务劝离。但在高铁上不能随意升级执法。冲突会伤及无辜,也会导致高铁延误,比如被逮捕者可能会砸车窗,危及整车人的安全,导致整条高铁线路出问题。所以一般警察会尽量控制事态扩大,避免不可预测的事情。等到站下车,自然有警察等着她。该有的处罚一样不会少。这是文明执法,更是保障更多人的安全。


一二单


当场处罚方显威严!

对于此现象为何屡禁不止,,我们认为法的功能就是定纷止乱,如果有法不去执行实际上就是损害了法的权威性。恶果就是将来遇到此事会有更多的人以身试法,去违法。

对此类行为相关法律实际早有明确的规定,乘警应当可以当场作出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如果当时乘警能够迅速判断,并依法处罚,其效果会好于事后出公告处罚,我们希望警方挺起腰杆对此类行为说不,让想有此类念头的人打消这种做法。这样做既树立了法律之威严维护了列车秩序,也能起到很好的守法的示范效用,让社会秩序更完美。



法问


在执法过程中,遇到蛮不讲理的人就要用适当暴力的手段措施来执行,不然她仍然占着别人的位置,损害着别人的权利,警察就是不作为,恶人没得到惩治,好人的权益没得到保护。所以这种情况下支持用暴力手段执法。


手机用户14848763213


在列车上严格执法,对近期影响来说可能成本过高,给列车正常运行带来许多未知风险,可从长治久安方面来讲则不利,因为一旦民众知道了列车上的这个弱点,好多人就会利用这些弱点在列车上做出更为出格的举动,从小偷针到大偷金也不是不可能的事,任何人的胆子都是一点点养肥的,小事摆不平,那么我们的乘警就应提前训练能处理突发大事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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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起事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是铁路公安的懦弱,纵容和失职,你们的无能才让这些无赖无所畏惧,大行其道。你们是他们的助推器。如果对这些无赖严格执法,直接拷起来带到派出所,他们还敢这么嚣张吗?不会,绝对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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