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申报职称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

晨报讯 (记者 乔静涛)9月19日,省人社厅消息,我省申报职称将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991年(含)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学信网)查验;2008年(含)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审核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称学位网)查验。

199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前取得学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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