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12·9”张书海特大抢劫银行案侦破纪实第五章

郑州“12·9”张书海特大抢劫银行案侦破纪实第五章

2001年8月18日晚7时30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厅灯火通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张中强当庭宣读一审判决书。

被告人张书海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张洪超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张小马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书海之妻王雨,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窝藏、转移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这个悲哀的女人,当听罢对她的宣判后,两眼紧闭一脸苍白,要不是两名女法警的搀扶,她就要人事不省了。

与其他被告人相比,王志昆倒显得平静些,面对庄严的国徽,面对他曾熟悉的审判席位,这个昔日的法官,万千感慨化为一丝沉默。

被告人王志昆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开庭三日,也是绿城郑州百万市民极其关心的三日。

在18日上午的法庭辩论阶段,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景彬代表国家公诉机关,宣读了公诉意见书,在对11名被告人的作案事实阐述之后,指出他们的作案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对被告人发出了人性的呼唤。

公诉人沉重地说:张书海等人在作案过程中,凶残地将英勇保卫国家财产的年轻保卫干部常玉杰杀害,使年轻的妻子失去了丈夫,年迈的父母失去了儿子,幼小的孩子失去了父亲,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毁于张书海一伙的罪恶之手。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几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不幸。张书海成了抢劫银行的专业户,他带领自己的儿子、妹妹等人大肆抢劫,他的妻子也因窝藏等罪名而一同站在被告席上。他们在用罪恶的双手作恶社会的同时,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给自己的晚辈留下了一段为世人所不齿的家庭犯罪史。

警世之言在宽阔的法庭上空回荡,400多名旁听者被深深吸引,11名被告人也静静地听着,慢慢地垂下了头。

警钟长鸣,对于现场的ll名被告人,也只能唤起他们迟来的悔恨了。张洪超表示,要把他的器官留下来给弟弟治病,给不幸的弟弟一份慰藉。

对于“12·9”系列抢劫大案,有多位国内著名的刑法学、刑侦学、心理学专家等权威人士评判分析归纳出其十大特征:1.是一个典型的家族式、家庭式作案团伙;2.是一个紧密型的犯罪组织;3.是一个战斗型、高效型的作案团伙,每个作案过程往往只有10至20分钟;4.是一个预谋性、规律性极强的作案组织,他们往往选择春、秋、冬三季作案,且成功率达百分之百;5.是一个带有突出封建迷信色彩的涉案组织,他们每次作案之前都要乞求神明保佑,烧香拜佛;6.首犯张书海是一个心理素质及心理调节机能极强的人,据心理学专家预测,像他这样的心理素质的人500万人口当中才能寻找出一例;7.是一个高学历、高智商作案团伙,团伙成员中有三名大学生,一名中专生;8.是一个熟练掌握刀、枪、炸弹、激光装置等多种器械性能的作案团伙;9.其作案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破坏性、危害性,如“12·9”案件久侦未破时,有一位市民劝其在银行工作的女儿长期休息,他说宁可在家休息也不要去银行上班了;10.在侦破、审查起诉、审理判决各个阶段的规模都是前所未有的。河南警方组成了1400人的专案队伍展开了地毯式、渐进式的侦查行动,战绩辉煌,无一伤亡。派出了由郑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为首的公诉阵容和由法院副院长为审判长的审判法庭,案件的侦破汇集了来自全国各有关方面的刑侦专家、痕迹专家、心理专家、方言专家和爆破专家。

2001年9月14日上午10时许,震惊中外的河南郑州“12·9”特大系列抢劫银行案六名死刑人犯张书海、张洪超、张世镜、乔红军、张小马、张玉萍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泪水模糊中,张玉萍似乎看到那束颤抖的绢花,而她的侄子张洪超不时地向南望去,仿佛看见了高莉姑娘那凄美刚毅的面庞。

二十多天之后,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公安部和河南省政府等有关领导机关,在绿城郑州召开了隆重的庆功大会。面对鲜花和荣誉,李民庆破例休了几天假期。他病了,是累病的。十月的一天下午,张程锋厅长到医院看望他,关切地对李民庆说:“我给你开了一个中药良方啊,你要静心休息几天。”李民庆问:“什么药方?”厅长儒雅地笑释道:“琥珀青黛将军府,玉竹重楼国老家。”李民庆说:“是呀,是呀,为了国家,为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安宁,我们应当始终坚守在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百姓平安的第一线,这是责任啊!”

说罢,李民庆深情地注视着窗外,眼前仿佛重新浮现出那段难忘的燃情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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