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勃
從情理上講,我們為什麼會想揍霸座的人?是因為他們蠻不講理做錯事且拒不改正,侵犯了我們的尊嚴與合法權益。
但問題是,從法理上講:他們做了錯事,對他們的懲罰應該來自法律及相關執法力量,而不是來自於個人。
換句話說:如果你揍了他們,就成了濫用私刑,也會觸犯法律,也要受到相應處罰。
這個時候,問題的關鍵就出現了:如果他們得不到法律的懲罰,我們該怎麼辦?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肆無忌憚,任由自己的權益被無端侵犯?
很顯然,這對我們是非常不公平的。他們侵犯我權益的時候,法律沒有立即懲罰他們;當我忍不住替法律懲罰他們的時候,法律“嗖”一下就站出來了。憑什麼!?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賦予被侵害人自助救濟的權力。即:你佔了我的座位,我有權讓你離開;你不離開,我就有權拽你;拽你你不起來,我就有權揍你;我揍不過你,法律應該授權所有能揍你的人去揍你,直到你把座位讓出來為止。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也算是一種正當防衛,因為並不是只有對人進行攻擊才算侵犯他人權益。
冀彥偉GG
近期,霸座問題縷縷發生,而且有愈演愈烈層出不窮之勢。何也?除了公民素質的問題,是不是應該在一下幾方面檢討一下?
一是乘警的執法力度有沒有問題?難道面對胡攪蠻纏乘客,乘警就沒有任何辦法了?就只能束手無策嗎?
二是乘車制度規定及法律法規是否有問題?為什麼全民聲討的霸座問題會愈來愈嚴重,是不是我們的法律法規有待調整?是不是我們的乘車制度還不完善?
三是鐵路公司是不是有違約行為?旅客花錢買票了,就與鐵路公司形成了合同關係,那麼鐵路公司沒有保障買票旅客合法權益,是否屬於違約,是否應該進行賠償?因為鐵路公司沒有合理解決霸座人的違規行為,責任就該在鐵路公司,鐵路公司就應該負責全部責任。另外霸座女所提出的座位上沒有標號問題,是不是也屬於鐵路公司服務不細緻問題?
四是媒體是不是也有推波助瀾的責任?出現這麼多霸座問題,有沒有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想利用媒體火一把的問題?我想也不能完全排除,霸座男不就註冊了公眾號嗎?由此我想媒體平臺是不是也應該出臺相關措施遏制惡意炒作自己的問題?
社會與書法
如果被打重了,打殘了,打死了。首先觸犯法律了,法律肯定會處理,還不能以正當防衛去說。這時網民會一邊倒指責打人的人,認為他小題大做,人太過殘暴,而且還是個“弱女子”。但是沒有人想過,開始他要座位時,沒有人幫他說話,還在旁邊看笑話。面對對方蠻橫無理,強詞奪理,直到他忍無可忍,才動了手,只是太過激動了,下手太重了。
如果被打輕了,教訓了,老實了。那網民肯定拍手稱快,肯定說打得好,下次還看你敢不敢?網上一邊聲討,最終該女子感到羞辱了,幾天以後自殺了。那麼,她家屬會到對方家裡鬧,到他單位鬧,最終男子很可能被刑拘。說到底,打與不打都是被霸座的人吃虧。
最後,我想說得的是,處理這樣潑皮無賴,只有第三方公安處理才是最好的。但是現在處理結果出來了:罰款200,180天內禁購火車票。這樣隔靴搔癢似的處罰,怎麼會起到作用呢?很多網友說:200塊錢蹭個熱搜與網紅,這筆生意合算!
窗外的白楊
一直挺喜歡的一句話:”你正在慢慢的變成你最討厭的人!“,我覺得這句話用來說他們挺合適的。我相信他們中大多數人心理是正常的,如果這次事件的主人翁不是他們自己,我也相信他們跟我們一樣會拿著手機在那裡義憤填膺的批評著霸座者。甚至比我們更加的厭惡。可是如果換了場景,自己身處在事件當中的話,就已經忘了曾經的義憤填膺,考慮的只是我該如何保住這個座位。
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幾個人呢?舉個簡單的例子:堵車。當我們開車上路遇上堵車的時候,有些人會選擇排隊挨個通過,可是總有些排在後面的人會選擇佔用轉向車道或者對向車道超車然後強行變道插隊。今天你在罵他不遵守規則,厭惡他的行徑,可是很可能明天你卻做了跟他一樣的行為,成為別人眼中厭惡的對象,卻不自知。
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邊每天都會發生,而大多數人心理是健康的。我們之所以在不自覺中成為了自己曾經最厭惡的那種人,是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那種沒有規則概念的生活。素質不僅僅是一個人的修養,更是一個社會的修養。人是會隨著環境而改變的,當你處在一個隨心所欲的環境當中的時候,不自覺地就習慣了那種方式,可能剛開始會覺得心裡彆扭,可是時間久了,就順其自然無所顧忌了。
說回高鐵霸座,對於大多數人每天都在使用交通工具,有公交、地鐵、開車等等,這些都是沒有固定位置的,大家一上來都在搶,時間久了就成了一種習慣。當選擇另外一種有固定位置的工具的時候,就習慣了之前的方式,當然大多數人還是會剋制自己,儘量遵守規則,可是總有些人想著能夠取巧,所以出現了霸座一事。如果前面的人霸座成功了,後面的人就會有更多的人效仿,如此下去,將來不久高鐵就跟地鐵一樣了,需要搶座才行。
mobeicizui
“霸座男”厚顏無恥,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言語輕蔑,裝病站不起來,直言“幫他找輪椅”;事後還譁眾取寵,調侃“龍哥”和滴滴事件;不但賊眉鼠眼,還五毒俱全,為達目的,不擇手段,這種人在世上,危險係數很高……整個一人渣
“霸座女”理直氣壯,一副“霸座”有理的態度,各種奇葩道理滿天飛,其實在正常人眼裡,她就是胡攪蠻纏,給自己“霸座”找理由……整個一潑婦
好像停不下來了,最近又爆出“霸座大媽”,這大媽更厲害了,倚老賣老,各種腿疼、腰疼,並直言“年輕就該站”,最後放出豪言“你自己倒黴”……整個一變老的“壞人”
確實如“霸座大媽”所說,只能自己倒黴,現在對這類“霸座”群體,並沒有嚴厲的懲罰,所以他們可以無限囂張,我們只能自認倒黴;打?更不能了,打人是犯法的,為了幾個人渣,把自己關進去不值得,以暴制暴不適合現在這個社會,所以還是跟我一起來譴責他們吧!…………😂😂😂😂😂😂
愛尚文史
現在的人為什麼會變得這麼壞,就是該管事的人不管,有法也不去執行,受到侵害自衛同樣也會受處罰,不想自己進醫院又不想賠錢你只有忍著,壞人自然就越來越猖狂……。就這個事乘警勸幾句之後就應該強制執行,還在那像老太太一樣磨磨唧唧,可惜你身上那張皮和法律法律賦予你的權利,為什麼不強制,是因為怕擔責任,為什麼怕擔責任,是因為你業務不精,你不知道怎麼做才是合理合法,都是人浮於事混飯吃......
獵豔無痕
這個問題太簡單了,按法律處理唄。霸座女的行為只是霸座,在這個層面上是一種不講理,也就是強行置換,在法律上我也不清楚,這種行為是否違法。但我個人認為,都是出行,霸座女強坐別人位置,而她也是購票乘車的,相應的她的座位會空出來,高鐵還在運行著,給別人帶來的只是位置的變化,行程和時間還是一樣的。但位置的變化,也可能引出別人心情的不同,後續也可能到達站點後因心情不好,影響能力發揮或容易引發別的事情。如果這樣說,那就有點雞生蛋,蛋孵雞的無理頭了。這個時候,被霸座的人所採用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就坐霸座女的位置,如果是擅談聊妹,說不定還會有場風花雪月的鏡頭出現。另一種,就是堅決不讓,但被霸座的人自購票起是和高鐵運營公司簽下了運輸合同,票就是憑證,那他只能找列車工作人員要求必須按票面的座位來坐,這也是列車所應履行的責任。如果換成另外一種不可取的方式,不管是因為氣憤至極也好或別的原因也好,被霸座男是無權打任何人的(這與正當防衛還差的好遠)。如果動手打了,那事情就有了新的變化。被霸座男也要因自己的行為而付出相應代價的,最終還是以法律為準繩,凡違法,必追究。
奈何我在他鄉
已經好幾期這樣霸坐的事情了,每次處理都是鐵路部門罰款200元180天不能乘坐火車,那麼利益受到傷害的人得到了什麼賠償?好像一直沒有人關心這個問題,鐵路違約也沒有人提起為什麼呢?大家說說看?
老友7071715772740
誰都知道打她不對,那也是違法的。但是對她的這種無恥行為,鐵路警方有什麼切實有效的辦法?有沒有阻止她的違法行為?罰款兩百,多少時間限制其坐火車,關我什麼事?我的合法權益照樣沒有被維護。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麼資格說我是違法行為?她違法,警方無能為力,我用自己的方法來維權,倒說我是違法,那叫不講理。
青哥瀟灑
縱有千般理由,主動動手打人都會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不承認私刑,一切刑罰都必須有專門法律機關由國家授權執行,這是不容置疑的。正當防衛除外。本案因為霸座者沒有發起攻擊,所以不在討論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