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降房價,炒房者鬧事,是違法了嗎?

文心採露苑


開發商降價去庫存,這是目前開發商回籠資金的唯一手段,我們先不說炒房者,因為房價下跌鬧事,違不違法的事情,我們來看看,開發商降價銷售房源已經形成趨勢,這種趨勢,是炒房的難以阻擋的。

  • 開發商降價去庫存,回籠資金,最具代表性的應該說是恆大地產,在10月舉行的恆大內部高層會議上,許家印便強調,四季度要大力抓好銷售和銷售回款工作,這是集團的頭等大事。“一定要提前超額完成今年6000億銷售任務。同時,下半年銷售回款要確保2800億、力爭3000億。”

  • 龍頭房企的業績焦慮,在市場盤整期已無所遁形。2019年上半年,恆大實現營業額2269.8億元;淨利潤270.6億元,2018年同期為530.26億元;歸屬股東的淨利為149.2億元,去年同期為308.05億元。

  • 數據顯示,恆大9月10054元/平方米的銷售均價,較去年同期下降約450元/平方米,降幅4.3%。這是恆大過去三年來首度出現銷售均價的掉頭向下走勢。此前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恆大銷售均價分別為9960元/平方米、10515元/平方米、10757元/平方米,呈上升趨勢。目前,該集團尚未公告其10月份銷售面積,但可以預計,其銷售均價下降是大概率事件。

  • 回顧恆大發展歷程會發現,棄價保量,是恆大在許多輪地產調整週期中存活的有效武器,許家印早年便公開表示過“沒有賣不出去的房子,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這一觀點。早在2012年,該公司在市場下行之際,便全集團層面推出過7.5折賣房大促。

  • 於恆大而言,促銷搶跑屢試不爽。9月,恆大實現合約銷售金額約831.1億元,刷新集團單月銷售額歷史紀錄。十月份,這一數據再次刷新,全口徑銷售額達930億元。

從上面恆大地產降價銷售,我們可以看到房地產,目前降價銷售已經形成趨勢,這不是炒房的,能夠聚眾鬧事阻擋的。雖然每個人都有維護自己權益的權利,但是投資房地產畢竟是一種投資,投資失敗,要承認自己的錯誤和眼光的偏差。不能因為投資出現虧損就找投資標的方來維權,這從道德上來講,是一種錯誤的行為,投資總有成功與失敗,不能因為自己的利益而從事社會的發展。

社長財經


肯定是違法,最少也是違反了合同法,嚴重者應該違反了社會治安方面的相關法。

大家也都知道,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逐步的開始,為了拉動內需放開房價禁止福利分房,從此往後商品房的發展步入了一個快速的通道,那些開發商那些買房子,那些炒房子,一個個眉開眼笑,爽爽呆呆的。

可是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世間也沒有好事佔盡的道理,世間好事壞事也都有一個輪迴,所謂陰陽規律等等,大概就是這個道理。

只要是20 1 5,16年之前買房子,基本上沒有不掙錢的,賠本的,除了個別的地方之外,比如過去的鄂爾多斯,可能有一部分人被拴在裡面了,其他的地方好像還真的很少。

特別是2008年金融危機以後,中國也出現過一波房子降價的小波浪。

特別是浙江溫州和杭州這兩個地方,房價跌的比較猛。那個時候那些溫州上呢,真得藉助市場經濟的力量,天天向政府部門甚至國務院喊窮喊哭,說實體經濟不行了,實際上根本不是那個道理,主要是因為他們的錢全部都搞的,房子上面去炒房了。實體經濟在他們的眼裡,不如老婆在全國草堂房來的實在。

所以中國的房地產,曾經有過一段最美好的全民狂歡時代

所謂的,只要你買房了,立馬就眉開眼笑,因為差不多半年之後就能漲了10%,20%了,一年之後,漲50%的也不在少數。

可是從2015 16年開始,國家就開始了一波比較嚴厲的房地產調控,各種限購的措施出臺,而且講究的是精準打擊,一城一策,這樣的結果曾經也出現過,2017年底2018年出左右房價有短暫下跌的情況,包括2018年底個別城市也有過房價下跌的情況,立馬都有一些不一樣的聲音,蹦出來了。

哭的鬧的,砸開發商售樓處的,各種吵吵鬧鬧的就都有了

其中有一部分是炒房子,這些人是最敏感的,一般也是成為幕後的鼓動者和煽動者,還有一些購房子,剛需族,確切是家裡面也比較經濟緊張,只要房價一波動他們最敏感,當然啦,房價漲,一個個眉開眼笑,房價一下跌,那各種表情就都稀里嘩啦的冒出來了。

於是乎,在QQ群微信群等等各種微信社交圈裡面,就開始堵起來了,一些人一些事就開始奇葩了

開發商為了去庫存,為了週轉資金,被迫降房價,其實是企業的經營行為,可是這招誰惹誰了,過去買房子的就打起橫幅,制止開發商降價。

有的時候開發商還真的是沒有辦法,因為為了維護穩定,有些建設管理方面的部門物價部門就開始上手段了,處罰的一些招數也都出來了。

其實有關部門大可不必去那麼縱容這些行為,因為他們確確實實違法了,除了違反了合同法,還違反了一些治安方面的管理法律,如果嚴重的甚至還觸犯了刑法,所以這個時候,法律又到哪裡去了呢?

可是在這裡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房子價格上漲了,開發商又不幹了,跟買房者要差價怎麼辦呢?

大家對上面的觀點有什麼不同看法沒有,如果您有不同的意見和觀點,歡迎在下面搞一搞吧。


文心採露苑


作為一名在房地產行業工作了17年的老兵,蒼穹負責任的說因房價下跌而打橫幅、阻止降價、要求補償是不合理的!炒房者若在售樓處鬧事其行為已購成違法犯罪!

一般來說罪名有2:

1.擾亂社會治安

2.擾亂他人正常經營秩序

蒼穹所在的售樓處前段時間就被“打橫幅”、“要求補償”當然,不是因為降價,而是因為延期交房。哎~~~

因開發商降價而導致購房者買虧了完全不同於一房兩賣了、非法吸儲、貨不對版等開發商侵害業主利益的行為

開發商可以漲價,當然可以降價

如果房子能賣10000元,開發商會輕易賣7000元嗎?

房價賣多少錢能成交,只能按照市場價格來

所以,若買房人買貴了,只能怨自己沒有掌握好市場時機,只能怨市場無情,沒有絲毫理由怨開發商。要說損失,開發商的損失更大,買房人一套房損失20萬元,開發商可是幾百套、幾千套房,它向誰維權?

房價是動態的,用今天的價格看,虧了20萬元,兩年後漲了30萬元怎麼說?以蒼穹曾經工作過的北三縣樓市為例,沒有哪個樓盤開盤時購房者說不貴的,經歷了數次房價急漲急跌,可是今天回頭看,十年前買的商品房,平均價格翻了兩番不止,那些曾經因房價下跌而憤怒“維權”的業主,才是最大的贏家。

再說了,房價漲的時候怎麼不見這些維權的人組團跑來送錦旗呢?或是和開發商說“我的房子漲價了,我賺了,我把賺的分給你一半吧”...

蒼穹作為圈內人,透露一個樓主很難相信的真相——因房下跌而維權的多為炒房客

炒房本就是國家不允許的,一群炒房客因買貴了以維權的名義通過違法手段去鬧事。想想他們可恥的行為,我都替他們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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熾焱爍蒼穹


毋庸置疑,是違法犯罪!

開發商降房價是順應市場經濟規律,有漲就有跌!

炒房者購房投資,本身就是有巨大的風險。有賺有虧才是符合自然規律,更是心甘情願,合情合理。

炒房者鬧事往小處說是不道德,往大處說是違法犯罪!

這些年來,有多少炒房者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關係,挖空心思,不擇手段。把本該屬於低層老百姓,窮人們正當的需求一一安居樂業的住房,炒成天價,打著滾的成倍的往上漲。又有多少人一夜之間賺的盆滿缽滿者有之,一夜暴富者有之,身價百萬,千萬,上億者亦有之。

他們窮兇極惡,瘋狂賺取剛需者,低層老百姓,窮人,農民們辛辛苦苦幾代人從牙縫中擠出來,省吃儉用攢下來的的血汗錢。使他們的生活陷入債務危機之中不能自拔,並還背上十年,二三十年的房貸。讓他們今後的日子看不到希望。

因此,說輕點是壞良心,傷天害理!說重點禍國殃民!按老百姓們的說法,千刀萬剮都不為過!

那麼,對於自住購房者既然購房,最起馬要具備信譽,要有協議精神,遵循法律法規。不能喪失做人的準則,人格。

換言之,

購房者,炒房客如果執迷不悟。違法鬧事已屬於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尋釁滋事罪》,以及《擾亂社會治安罪》。並視其情節,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應予以嚴打,嚴懲。

希望大家都能夠守規矩,遵法律。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論政y


房價本來就是商品的價格,升降都是正常的合法的,炒房者肯定不想降,這是一廂情願罷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給你炒的,不是你的搖錢樹,住房政策要想想老百姓。江山打下來是為誰?不是為你炒房者賺錢的,是為了老百姓安居樂業和幸福!最終目的是老百姓都能住上房子,這才是共產黨的大任!必須要讓老百姓脫貧,炒房者就是欺壓老百姓的罪魁禍首!政府部門要嚴懲不貸!


沉默是金168037658


我是探房杜咔咔,很高興回答你這個問題。

關於開發商降房價,炒房者鬧事這種事件也是這兩年才頻頻發生。因為從17年後,國家對各大城市的房價都做了限價,限購等調控手段。導致房價沒有過快上漲,開發商為了迴流現金,可能一期賣2萬一平方,二期行情不好,被逼無奈,只能賣1.5萬一平方。這樣就導致一期的購房者不開心了,你二期賣這個價格了,我一期還怎麼賣呢?房子的價值無緣無故就降價了。


所以就發生了一些不理性的業主,希望開發商去賠償他們的損失,不然的話,就砸了售樓處。

其實房屋買賣就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房子就是產品,肯定是有升有跌的,既然你要炒房了,就肯定預計會有虧損了,如果誰買房都能賺的話,那還去做什麼實業?怎麼還會有華為這種讓人驕傲的國企呢?炒股都會虧呢,做生意都有輸有賺,那你憑什麼要求房子只能一直漲。

所以小杜覺得,炒房客買到手的房子是自願的,沒有人強制你買,再怎麼鬧開發商也不會補給你的。房價這東西有漲有跌,跌了你就鬧事,升了呢?你會分一點給開發商嗎?所以開發商顯然沒有理由去承擔你的損失。

嚴格來說,如果開發商真要追究責任的話,砸售樓處是聚眾鬧事,用暴力手段損壞公眾財物,至少是個“尋釁滋事罪”,公安機關是完全有理由制止和處理的。

拋開這點不談,買到房子的人,房屋交易已經結束,是不可能更改了,所以炒房客們還是省點力,省點心吧。

我是探房者杜咔咔,專注房產研究,為讀者把握地產漲跌週期,不唯空,不維多,只唯實。


探房杜咔咔


在2018年第四季度之前,很少有人看到開發商主動降價促銷新樓盤的。即使有也只是環京樓市的

被迫降價,以及廈門部分樓盤的打折促銷。而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有網友反映,常常看到他們當地開發商一降房價,購房者認為自己虧大了,於是去打橫幅維權,制止開發商降價或者要求一定的補償的行為。


現在很多人都感到困惑,如今開發商降價促銷越來越多,老業主維權鬧事也層出不窮,甚至還要砸毀售樓處,這種行為算不算違法呢?對此,我們認為,老業主維權,從法律角度上講,確確實實違法了,除了違反合同法,還違反了一些治安方面的管理法律,如果嚴重的甚至還觸犯了刑法。


但是,要界定老業主維權行為是否構成違法,也並非易事,通常也不會當成違法行為。因為,現在的老業主也不傻,他們也知道購房合同已籤,拿著原來購房合同來論理,似乎也站不住腳。所以一般不會直接提出因開發商降了房價,便要求維權,或補償作為理由,與開發商論理。


而是認為開發商的新房子很多地方有瑕疵,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做,或者不符合自己的原來的要求為理由,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而開發商也覺得降價行為存在“理虧”,也是願意給老業主適當給予一定補償。比如,贈送老業主車位,或者免掉幾年物業管理費。當然,也有退房退錢,或給老業主一定經濟補償封口的。


面對房子降價,老業主要求給予補償的行為,很多新業主表達了不滿,這些年房價蹭蹭的上漲,也沒看到老業主們給開發商送什麼錦旗和慰問品,一切按合同約定來辦。而現在咋房子降了,老業主們就要集體找開發商麻煩了,要求補償了,這種歪風邪氣不能助漲,相關部門應該予以制止,這樣可以穩定房產交易秩序,否則只要老業主一看到房子降價就可以獲得索賠,這樣豈不是要亂套。


而我們現在擔心的是,隨著國內經濟出現下行,各地樓市進入調整週期後,會有更多地方的樓盤實行降價促銷行為,如果老業主都要跳出來維權和要求賠償,那對以後房地產市場的正常交易是不利的。所以,一方面以後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應該有單獨約定,萬一房價下跌了,雙方約定如何處置的事項,這樣房價即使下跌了,大家還是要遵守契約合同,按合同約定來辦。


另一方面,如果站在買房人的利益角度來看,辛苦一輩子,好不容易買了一套房,還沒有搬進去住上幾天,開發商就打折降價了,誰也承受不了這樣的大虧,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商品房買賣就是一種市場行為,合同簽了就沒有兒戲,如果大家都吃後悔藥,這個社會都不講契約精神了。所以,老業主擺正心態,在買了新房子後,你就與房價波動無關了,應該享受幸福人生,應該拿得起放得下。多做一些對社會秩序穩定有益的事情。


不執著財經


房鬧和醫鬧一樣可怕,一旦蔓延開來,必然釀成大禍。對於這些房鬧,千萬不能小覷,更不能聽之任之。一定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嚴厲懲處。對於別有用心的房鬧,要給予堅決打擊,絕不能心慈手軟,以保證房產市場健康有序的運行。




劉金瑞15


肯定是違法的。房子是商品漲、躍實屬正常,有幾個開發商幹想多掙點黑心錢,沒有開發商想跌。這些開發商和炒房者這些年來已經是盆滿缽滿了,現在房價剛回落就要成瘋狗了。有什麼行業只賺不賠呢?心不要太黑少賺點吧!也為普通百姓想想!


瞬間479


購房者不讓掉價?這是歪理邪說!購房者喜歡買高價房?根本沒有人鬧事!只是開發商的套路。

開發商自導自演的這些把戲,為的就是忽悠老百姓。

真正買房的人有不希望降價的嗎?開發商、房地產商、炒房客有希望降價的嗎?

開發商、房地產商、炒房客自演自導的各種套路就是為了推高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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