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关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公款旅游……山东7市通报27起典型问题!

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

泰安市岱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岱岳工业园区党工委原书记鲁瑞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中共泰安市纪委、泰安市监委对岱岳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岱岳工业园区党工委原书记(副县级)鲁瑞森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充当周某全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鲁瑞森在担任房村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同意安排周某全代管北滕村砂资源稽查点,推荐其为区人大代表初步代表候选人;利用职务便利,为周某全谋取延续收取过路费、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及道路工程承建等利益,并收受其财物,为周某全组织非法牟利提供了机会,充当其“保护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未向组织如实说明问题。采用虚开发票入账报销的方式,将财政公款非法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鲁瑞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和政治敏锐性缺失,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泰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泰安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泰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鲁瑞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淄博军用饮食供应站干部信凯接受审查调查

淄博军用饮食供应站干部信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淄博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桓台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淄博市监察委员会批准,桓台县监察委员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信凯简历

信凯,男,1963年1月生,中共党员,淄博博山人,在职大专学历。1980年1月在淄博有机化工厂参加工作。1986年12月至2009年10月,先后在博山区社会福利生产服务公司、博山区社会福利总公司、博山区民政局、山东辛店军用饮食供应站工作。2009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淄博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2012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淄博军用饮食供应站副站长(其间,2006年4月至2014年5月兼任淄博市慈善总会秘书长)。2017年9月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7年10月被撤销淄博军用饮食供应站副站长职务,由事业管理七级降为事业管理八级。2018年7月因病退休。(桓台县纪委监委)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贾东生被开除党籍

日前,淄川区纪委监委对淄川区洪山镇北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贾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东生违反组织纪律,在党内选举中进行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进行强拆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涉嫌贪污犯罪;侵占村集体资金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收受他人贿赂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挪用集体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淄川区纪委给予贾东生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淄川区监委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淄川区纪委监委)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纪委济南市章丘区监察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典型问题的通报

1、高官寨街道车家村党支部书记车书林等人在扶贫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4年6月,高官寨街道车家村违规将包括村两委干部在内的21户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农户上报为贫困户,2016年至2017年,车家村贫困户车某某、王某某、宋某某等人死亡后,车家村及街道帮扶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上报贫困户死亡情况,给国家造成资金损失520元。2014年至2016年,车书林在办理本村低保户申报过程中,收受三名村民贿赂资金4000元,先后为三人及其配偶办理低保待遇。车家村党支部书记车书林、党支部委员车乃村、村委会原主任车书六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其他违纪行为。

2018年9月,车书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车乃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车书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官寨街道农办主任李兆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官寨街道财政所副所长郭艳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官寨街道武装部副部长张信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官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玉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车书林违纪款已予以收缴。

2、官庄街道双水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贤宝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双水泉村在发放2016年村投资性扶贫收益款的过程中,违规为两名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收益款,且存在将11000元扶贫收益款以实物代替现金发放的行为,发放滞后10个月。在发放2017年村投资性扶贫收益款时,滞后2个月。张贤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5月,张贤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曹范街道龙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刘付志优亲厚友和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2年11月龙埠村在确定低保户时,刘付志优亲厚友,将其亲属吕某某违规纳入低保户,导致吕某某领取上级低保资金17563.12元。另外,在2014年、2015年龙埠村摸排上报危房改造户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将不符合条件的于某某、张某某、邱某某、付某某上报为危房改造户,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6780元。2018年5月,刘付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某某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已予以收缴。

4、普集街道西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宋书海违规为亲属申报危房补助款问题。宋书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父亲宋某某列为一般贫困户,并弄虚作假,向上级主管部门隐瞒其父母的真实生活状况,开具虚假证明,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16390元,用于修建其父亲的房屋。2018年8月,宋书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申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已予以收缴。

5、龙山街道崔家村党支部书记刘庆岭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在建设产业扶贫项目崔家村林果大棚过程中,刘庆岭未经上级批准,改变项目规模,进行招标施工。因该项目未能按照批示组织施工,致使无法验收,给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7月,刘庆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济南市章丘区纪委济南市章丘区监察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1.章丘区供销社高官寨社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传伟等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0月到2017年2月期间,章丘区供销社高官寨社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李传伟同副主任李福山、工作人员郑金伟违规使用公款到张家界、桂林等地旅游,并以去外地参观学习名义,列支会议费开具发票予以报销,共计20640元。2018年5月24日,李传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福山、郑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2.章丘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党支部委员、监督三科科长赵洪胜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4月21日,章丘区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党支部委员、监督三科科长赵洪胜在章丘区某饭店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共花费1843元。2018年7月18日,赵洪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耿家村党支部书记刘爽过节走访问题。

2015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绣惠街道耿家村党支部书记刘爽以探望他人为名,通过虚开办公经费等方式使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食品、土特产,用于过节走访,共计3991.3元。2018年7月28日,刘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4.章丘区白云湖街道罗陵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山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罗陵村党支部书记李文山先后多次利用春节、中秋等节日,违规用村集体资金为村两委成员、党员发放食用油、香油等福利,共计14544元。2018年8月21日,李文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5.章丘区曹范街道北邓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于敦芬等2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北邓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于敦芬,党支部委员于动云两次接受北邓村荒山承包人的宴请,并收受其所赠礼品,折合价值每人共计600元。2018年8月15日,于敦芬、于动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中共济宁市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济宁市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张西周违规公款购买礼品、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4年6月,张西周多次由本人或安排他人公款购买红酒、土特产品等礼品用于单位走访。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3日,张西周以看望退休老干部名义到海南三亚变相公款旅游,费用在市质监局报销。张西周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8月,张西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泗水县泉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月29日下午,张涛和该镇4名工作人员在泗水县某火锅店用餐,餐费以汽车维修费的名义经张涛签字同意后,在单位报销。2018年5月,张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邹城市农业局科教站站长陈加轩、农技站站长王德民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15日至22日,陈加轩、王德民和邹城市农业局科教站副站长盛振庆、良种场党支部书记张广义,借外出学习培训之机公款旅游。2018年5月,陈加轩、张广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德民、盛振庆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公款旅游产生的费用予以收缴。

嘉祥县卧龙山街道组织干事王祥奇、组织人事干事娄林华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11月9日,王祥奇、娄林华在嘉祥县某饭店接受入党对象宴请。2017年12月,王祥奇、娄林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乡县司马镇茶棚村村主任张红军违规为其子操办喜宴问题。2018年1月2日,张红军为其子操办结婚喜宴,邀请其他村庄村干部及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违规收取礼金。张红军为其子操办喜宴期间,占用该村幼儿园校园,导致幼儿园停课一天,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张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青州市公安局原民警韩祥胜、邵庄派出所原联防队员曹元梓、青州市博物馆原工作人员孙庆彬利用职务便利充当盗墓团伙“保护伞”问题。2014年5月,赵万坤(盗墓团伙组织者)与孙庆彬、韩祥胜、曹元梓合谋盗掘古墓,由孙庆彬、韩祥胜、曹元梓3人提供安全保障,赵万坤承诺事成以后给予该3人分成。2014年底,赵万坤组织人员对邵庄镇程家沟古墓实施盗掘,曹元梓多次通过韩祥胜、孙庆彬向赵万坤通报邵庄派出所的出警及巡逻情况,为盗墓团伙提供指引、协助和安全保障。2018年6月,韩祥胜、孙庆彬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曹元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潍城区北关街道偏凉子村原党支部书记于胜元为黑恶势力暴力拆迁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5月,于胜元多次授意、指使、放纵刑满释放人员陆万林等人恐吓偏凉子村村民杨某某,并要求想方设法完成拆迁任务,承诺事成后给陆万林部分旧村改造工程。后陆万林纠集侯志坤、李文顺、朱建龙、姜振鹏等人,对杨某某家门前停放车辆进行打砸,造成车辆损失价值8527元。2018年9月,于胜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昌乐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姚凤吉为他人非法采矿充当“保护伞”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姚凤吉担任副大队长期间,玩忽职守,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闫继亮、刘红军等黑恶势力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偷采乔官镇桃花山西坡的玄武岩24627吨,销售价值48.9万元。2018年6月,姚凤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德州市纪委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受到问责典型问题

平原县文体广新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宝胜因下属单位人员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平原县文体广新局下属单位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原经理刘某某在单位报销个人医疗和车辆费用,县艺术中心违规设立“小金库”。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孙宝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齐河县仁里集镇大田管区原总支书记曹勇等人因贫困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被问责。2016年2月至2017年9月,大田村党支部书记胡某某将本村服刑人员违规识别为贫困户,并在动态调整、脱贫清退时未予以及时纠正。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曹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仁里集镇原人大副主席、原扶贫办主任郭启新受到诫勉谈话,仁里集镇扶贫办主任董琳受到批评教育。

武城县武城镇丁王庄村党支部书记郭庆峰因乱收费等问题被问责。2016年12月,丁王庄村超出镇政府批准的黄河水费方案,向群众多收黄河水费4201元,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7月,该村在争取惠农政策过程中,以交通费、打印费为由向本村葡萄大棚种植户违规收取费用共计7200元。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郭庆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威海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环翠区张村镇党委原委员、政府原副镇长丛晓辉等借公务差旅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0月,时任环翠区张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丛晓辉等4人到四川省成都市公务考察期间,擅自决定前往都江堰景区参观旅游,相关费用由丛晓辉签字公款报销。2018年5月,丛晓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文登区文登营镇沙河子村村委会主任周洪政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1年至2014年,周洪政多次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共计7000余元购买月饼、苹果等用于送礼。周洪政同时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2018年3月,周洪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荣成市寻山街道北吴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吴永沂私车公养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吴永沂在担任吴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私自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为他人报销燃油费,同时违规将个人车辆费用在村集体账目列支。吴永沂还存在其他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2018年3月,吴永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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