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爲在監獄裡挨打最多的是強姦犯,你怎麼看?

吃俺一棍


強姦!?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就對此類犯罪有點仇視心態。但要說動手打人,如今的管理與電子監控設置下已經很少。或者只是兩人爭吵。而不是眾人欺負強姦犯!

如今這種犯罪也極為少見了!!因為社會已經基本滿足了個人生理需求。加上了人們性觀念的鬆動。找對象或朋友已經不象以前那個樣的困難。

性行為超前!!已經應該受到廣大家長的重視。學生時代,家長還是多與孩子們構通交流|!讓孩子知道性行為過早對身體不好!而且對學習也影響很大。

我們的中小學教育極少涉及禮儀廉恥與仁愛孝信等傳統!!所以家長要多教娃娃做人之原則il讓娃娃從小就明白責任的意義。知道有些事不可以去做的原因1

家長是娃娃的第一任老師1!應該以身做則。盡心培養國之棟樑。。。


大莫僧人


這個問題有些奇怪,如果是2013年以前,更或是1996年以前提這個問題很好回答。可如今“誰見過監獄裡有犯人打犯人的,除非打人者不想活著出來,或是抱著牢底坐穿的打算,就橫行霸道在獄中想打誰就打誰吧!”慢慢聽我細細道來!

《刑事訴訟法》是對“公民”是否犯罪,對公檢法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一切行為方式,進行了嚴格的規定和程序設置。所以它的每一次修正都在國家的司法界,引起重大變革。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四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第一次對《刑訴法》的修正案。從此以後,刑訊逼供幾乎徹底告別了歷史舞臺,監獄裡的牢頭獄霸和打架鬥毆現象受到了扼制;

現在實施的《刑訴法》是2013年1月1日生效,最新修正版的《刑訴法》,是我國第二次修正《刑訴法》。自此後,刑訊逼供和監管場所到處是監控攝像頭,偵查人員都不能體罰“犯罪嫌疑人”,一個“犯人”膽敢打人。在外面打架鬥毆是啥後果,有錢賠償,無錢“坐監”,雖然有些過分,但基本靠譜。也就是說:打架鬥毆者,致人傷殘者,受傷人和解“錢”了事;雙方談不妥的,只能法院“對薄公堂”!

當犯人被送入監獄改造後。一切行為要按照《監獄法》行事。歐打犯人那是1996年以前的事,那時候沒有監控攝像頭,法律不太完善,所以容易產生“牢頭獄霸”,靠名聲和“髒腹”混監坐牢的情況是有的;1996年至2013年間就受到了嚴格管控;2013後幾乎徹底沒有了市場。除非想牢底坐穿或者等待加刑再判。

話說“強姦犯”在入獄後的地位問題。這類人外面肯定“差錢”,活在人群的低層,到了裡面“照舅”混不明白。受犯人排擠和歧視很正常。

監獄是個“完整的小社會”,各種功能很完備,有錢當然活的“滋潤”點,這是不可否認滴!如果“強姦犯”家庭條件好,外面有人管和定期“上賬”,又會“來事”,照樣過的很“人上人”。經濟犯,政治犯和社會“大哥大”,沒有經濟實力,又沒有腦子,照樣“沒人待見”。

總之,監獄是個改造人的地方,是讓違法者洗心革面的封閉管理的地方,是失去政治權力的地方。“是龍得盤著,是虎得臥著”!如果想為非作歹,稱王稱霸只有一條道:那就是重新犯罪,罪上加罪,再次被判加刑的“獨木橋”而走了。因此,我認為“監獄裡強姦犯被人打”或是“體罰”,根本就不存在。受排擠,不招待見,過得不大好有這種情況存在。關鍵現在是法制社會,自由人在外都不能隨便打罵別人,何況監獄是啥地方,還想肆意妄為不可能的事!

歡迎指正,感謝參與熱議!——何由之


何由之


這事是真的!

同事屬於二進宮,一起出發的時候給我聊過監獄裡面的事情。

因為他是醫專畢業,所以進去以後就去醫務室幫忙去了。

emmm,據他說,他在裡面很輕鬆,小日子過得很“快樂”!這讓我很嚴重的鄙視了他一個小時!

因為犯得罪不一樣,所以關押的地方也不同,像重刑犯是不和他們一起的。

對了,他是屬於打架鬥毆進去的,和他一批的有偷雞摸狗的,有貪汙受賄的,有村霸地痞,也有強姦未遂的等等。

他在裡面是不惹事那種,畢竟蹲的時間不長,沒必要給自己找麻煩。

但每個進去的,他們都會問問是怎麼進來的,要是因為強姦這種事進來的人,不能說整天被欺負,但肯定會受到針對!

吃飯的時候都是獄友給盛飯,別人都是滿滿的帶肉,而強姦犯也就給喝點湯,等別人吃完再說。

我另一個同事在新疆蹲了一個月,裡面的日子真不是人受的,所以勸大家不論做什麼事,千萬別犯罪!


城郊賓館老版


沒坐過監獄!還真不太瞭解,不過通過網絡上一些有過經歷或者獄警的描述,強姦、詐騙和拐賣兒童婦女的最被看不起!也是最容易被針對的!

下面看一下,有過坐牢經歷的網友或者獄警的看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暴走的學霸


進了監獄都是罪犯,儘管刑期不同,但在監獄裡的身份卻分三六九等。

沒有標籤,視罪名而定。

算是不成文的“監規”。

最慘的是強姦幼女犯,依次是強姦犯、“皮子”(小偷),小偷又因為技術的難易分“天窗”、“裡懷、“拎包”等。

地位最高的是道上的“大哥”,因為砍人不眨眼,一般都是監獄裡的“司號”,協助獄方做些犯人管理工作。

在獄裡挨著便池睡的永遠都是強姦幼女和強姦犯,如果沒有,就由沾點男女關係的犯人充任,每天刷洗便池的也是這些人。

監獄裡犯人除了學習監規就是勞動,枯燥的很,所以,兩性關係永遠是最受歡迎並樂此不疲的“獄樂”節目。

“獄樂”的主角就是犯下最不受待見罪行的犯人。

一般是讓其訴講犯罪經過,越詳細越好,講的好了,免打,敷衍了事的,就會招來一頓胖揍,然後去便池上“開飛機”。

就是模仿飛機的樣子呈90度角撅著。

監獄裡最大的樂子就是誰又琢磨出來捉弄這些犯人的新花樣。

強姦犯把自己的那點事抖摟完了咋辦?為了討好、取悅同監的犯人,就絞盡腦汁的瞎編,那些瞎編的案情足可以再判個十年八年的。

只為了少些皮肉之苦。

更怕那句話惹惱了“大哥”,半夜被蒙上被子來頓“肉夾饃”。

獄警問,還不敢說。

說了,當夜又是一頓爆打。

這類犯人常常半夜驚醒,面壁喃喃自語:活該……



千嬌百媚的虎頭鍘


其實強姦犯在監獄裡面被欺負的情況並不多,雖然也有被其他犯人歧視的,但是也不會太狠,主要是監獄的管理制度很嚴和完善,想減刑就老老實實的,每天生活作息都有規律。

強姦犯被欺負主要是在“看守所”裡面。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就流行欺負“強姦犯”,其實大多並不是說一開始就瞧不起強姦犯,而是跟風,看見別人欺負,自己不欺負覺得不跟隨主流,所以跟著欺負,看見別人瞧不起自己跟著瞧不起。

再加上看守所一個監室裡面什麼犯罪的都有,盜竊罪的群體最大,雖然盜竊被人瞧不起,但是人家群體太大了,可能一個監室一半的都是盜竊的,你怎麼欺負?

故意傷害和搶劫的次之,這2種都是暴力犯罪,沒事也不可能去欺負這犯罪。

高學歷和高智商犯罪的一般比較受管教的重視,所以這類的不好欺負。不過這類人一般也比較聽話。

故意殺人或者販毒的就很不用說了,一般這種人只要老實就行了,一般不會主動的挑釁。


這也不能欺負,那也不能欺負,看守所日子又很枯燥,總要找點樂子嘛!於是強姦犯就成為了所有看守所嫌疑人的公敵了。

畢竟在裡面的人對女人是最感興趣的,而且強姦自古就是有辱斯文風俗,屬於敗類類型。誰家又沒有一個姐姐妹妹的呢?

於是你欺負,我欺負,新進來的犯人,看著老犯人欺負強姦犯,於是跟著欺負,週而復始,這就成為一個傳統了。


我們呆的那個看守所,強姦犯進入“新兵倉”後,會被逼著喝5杯500ml的馬槽水,雖然馬槽水不見得髒,不過看著噁心。5杯必須喝下去,敢吐出來就打,安排幾個人去監督。

喝完後,就安排1個星期的雙班,因為看守所睡覺是需要有人值班的,1個小時為1班,雙班就是2個小時。

不過後面好像不流行喝馬槽水了,覺得不人道。於是改用橡皮筋彈JJ,不許躲閃,否則就打。


因為大多數看守所是通鋪,而馬槽位置的地方永遠都是強姦犯的專屬位置,雖然不見得很髒,不過就是噁心人。

你可以想象一下,人家在馬槽裡面拉屎,你在馬槽旁邊睡覺感覺。雖然忍忍就習慣了,不過這也代表著強姦犯在裡面的地位很差。

每天刷馬槽和幹髒活的都是強姦犯。沒事找點樂子去欺負的也是強姦犯。

大多強姦犯其實都是45歲以上的中年人和老年人,曾經有個62歲的強姦犯進去,在裡面呆了9個月才去監獄,真心慘,本身老頭又硬氣不起來,大佬就是喜歡看他哭的樣子。


當然,在看守所,並不是說強姦犯一定會被欺負,主要是看你這人醒不醒目,硬不硬氣,江不江湖。

看守所都是欺軟不欺硬,欺弱不欺強。如果你看著一臉的好欺負的樣子,肯定會被欺負。如果你表現的很強勢,雖然前期或許會被針對,不過如果你是刺頭,人家也不會持續針對你。

畢竟看守所是群居生活,逼急了,等你晚上睡覺的時候下黑手,下死手,這類事情也發生了很多,所以只要你表現的硬氣,人家也不會逼的太狠。

畢竟是人就怕痛,是人就怕打,你怕他也怕,他也怕被打,也怕疼,也怕死。逼急了什麼事都能做出來的,隨便在你要害猛踹一腳你都受不了。


說了這也多,只想說,幹什麼都不要幹強姦,爽是爽了,進去日子真心不好受,真心很慘。

強姦罪起步為3年,3年時間的人下人,你懂的。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那不是捱打挨的多,是非常多。我在看守所的時候,裡面有個老畜生,強姦自己的親閨女。一天十八次打到不了中午。元旦的時候說家裡人送東西過來,他一看是餃子。一臉高興。一吃餃子,裡面的餡全是草。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深藍92429


我小舅年輕時是號霸!整人花樣可以365天不帶重樣的,他說裡面最受尊敬的是詐騙犯,因為心思活絡啊,最受欺負的是強姦犯!我記得初中時陪舅媽去看他,那時候可以進監號裡看,不像現在隔著玻璃打電話,我們進去時看見小舅躺床上,兩人伺候著,還有一個陪吹牛逼,一個彪形大漢光著膀子四肢著地用牙刷牙膏刷地板,我說他好可憐,我小舅說是他自找的,欺負一個剛進來不到20的小夥子,小舅看不下去了,整了他!


花落相別離


監獄目前管理十分嚴格,隨便打人是不允許的,即便是犯人,你隨便打人要被扣分,直接影響減刑,誰那麼傻?苦苦幹了一年,得那麼點分,一扣就沒了!更不要說民警了,基本杜絕了體罰毆打犯人,為什麼?警察得到這個職位容易嗎?監區有多部門的申訴信箱,你敢打,犯人就敢告,檢察院,各級紀委都會來查你!只要情況屬實,紀委,檢察院可不留情!好不容易穿上這身衣服,因為打犯人被剝了皮,值得嗎?你讓他打他都不打!所以說,這個命題就是錯的。至於偶爾犯人之間的爭執有沒有?肯定有!動手的情況也有,但那是要受到處理的,過後一想,都不值得。所以說,現在監獄內的實際情況跟十幾二十幾年前已經大不一樣!更跟影視作品中的情況有絕對差異,社會在發展,監管已經趨於正規。


壺詞


他們這些都是在看守所裡的事,也都是過去的事了,現在基本不存在了。監獄更是沒有,現在都在玩手機聊天,現在減刑力度小了,服刑人員的勞動熱情不高,打架的現象不多,違紀的多了,喝酒、玩手機、賭博的比原來多。我曾經有幸在監獄裡度過了十五個春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