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入洪荒的妖孽
我去,还要赔偿!对待这种不知感恩无理取闹的人,报警更合适。
我想这位好心人听完要赔偿,恨不得想狠狠甩自己两巴掌,为什么要多管闲事!要是我,估计愤怒之下,把孩子重新塞回车里的心都有了。
不赔偿理由一:为救人损坏物品,不需要赔偿,这叫“紧急避险”
想请问这位孩子家长,如果是消防队员过来救孩子,也是会砸玻璃,请问你也要索赔吗?请问你索赔了消防员要赔吗?
给你们普及一个法律常识,即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我想请问你们,玻璃重要还是你孩子重要?砸玻璃是砸错了吗?
不赔偿理由二:于情理上来说,我救了你孩子,你还有脸要赔偿?
从人情角度来说,孩子家长也不应该要求赔偿,反而应该给对方一些感谢!他可是救了你孩子啊!
人都应该将心比心,试想,你们这种做法传出去,以后有事谁还帮忙?你们能保证以后一辈子不需要人帮助?
再试想,如果你去帮别人,别人非不感谢反而索要赔偿,你不心寒吗?(算了,这种人估计不会去帮助别人)
若对方死乞白赖一定要赔偿,请果断报警处理!
这跟前几天的新闻有点类似:男子骑车倒地,路人扶起之后反而被讹,于是好心人起诉。
自己做了救人的好事反而被诬蔑,真是太让人心寒!请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智汇魔方服务号
不应该。
这是一个关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的问题。
什么是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利益的行为。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第三款规定,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的核心价值在于,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其中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较小的权益。
孩子被锁在车内,车内空气稀薄,孩子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在这样的情况下,砸坏车玻璃,救出孩子,就是保护了大的权益,损害的小的权益,这就是民法总则规定的紧急避险。
这样的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即将孩子锁在车内的人。
如果是家长把孩子锁在车内的,就由家长承担玻璃被损坏的责任;
如果是其他人带孩子出来,而将孩子锁在车内,就由这个其他人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人恶作剧,把孩子锁在车内,导致孩子发生危险,就由恶作剧的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来承担责任,其他人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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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要是我,我拿钱甩他脸,然后转头跟那孩子说:哥哥救你一点不后悔,可你在你爸妈眼里连块玻璃的比不上,你有这么忘恩负义的父母,我很同情你,也为你感到悲哀。然后说完扭头就走,哈哈哈
AK540
应该赔玻璃,你把人家汽车玻璃打碎了,凭什么不赔。救他的孩子是应该的,你有急人之难之德,有德者助人是不求回报的。
洗剑乌江1
大实话:这个钱可以赔,但是家长拿着会心安么?这就是现实版的东郭先生与狼,农夫与蛇啊!
其实这件事发生很久了,2017年7月13日下午5点左右,成都大湾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一路边的他那个车位上一名小女孩被锁在车里。
民警赶到现场后先是用扩音器呼叫女童的父母,但是没有人回应。考虑到天气太热怕女童出问题,民警将车窗砸碎,将女童救出。过了五六分钟之后,女孩儿母亲赶到现场,当看到车玻璃被砸之后竟然要求民警赔偿其损失。
说真的,恐怕所有人看到这位母亲的这个举动的时候,都是气不打一出来吧。孩子的安危不管不顾,却一心想着要民警赔偿自己的车玻璃损失,这真的是钻到钱眼里了。
孩子应该救,钱不应该赔
因为有的网友可能看到这个母亲的行为感到比较反感,所以就说早知道这样就不应该救。这确实有点偏激了,毕竟,虽然说孩子的母亲可能过于势利眼,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啊。相比较于孩子的生命而言,一些误会还是值得承受的。
但是,这个钱我个人感觉确实不应该赔,可能在这件事中因为警察需要顾及到形象问题最后真会赔钱给她,但是,我想问一句,这钱你拿着心安么?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孩子的生命安全在你眼里就看不到么?说难听一点,你这是拿女儿的命在换钱啊。
应该对这位母亲进行安全教育
因为这种因为父母把孩子关在车里,因为高温而导致孩子发生不幸的事情已经出现过很多次了。这都是一些父母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到位所致,感觉自己办事就十几分钟,很快就回来了,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一忙起来却忘了时间。
所以,我个人认为是应该让这位母亲在车里体验一下孩子当时的状态的,也让他在车里不开空调,然后在差不多的时间和天气情况下待几十分钟试试。
只有这种亲身体验才是最好的教育,否则,这种人她还真的会以为这不是什么大事,没有多严重,还真的是会感觉这些好人是小题大做,砸了他的玻璃还落个好人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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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对自己孩子的救命恩人,理直气壮的要钱!这和农夫与蛇有什么区别?
如果事情发生在夏天,如果是一个幼儿,在密封的车内恐怕都撑不过半个小时,耽搁一分钟,就多一份凶险,在极端情况之下,如果还要先征得孩子家人的同意和许可再救人,这不是非常荒谬么?
只要是救人,就不存在心疼财物的损失上,人命关天,财物损失了可以再赚回来,人没了可就永远没了!要么,这个孩子不是你亲生的?!
如果这也要赔钱的话,那万一这家长家里着了火,消防队过来救火,为了救人砸坏了门窗,是不是也要赔钱呢?
在紧急情况下紧急处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相反,应该跪谢救命之恩。
如果家长真做出如此事情,那将又一次刷新不要脸的下限。令人惊叹这世间还有如此无耻的事情和无耻的人。
云中史记
这个当然不应该,因为不砸碎玻璃孩子就可能因为窒息或者炎热等原因死亡。也就是说救人者是在关键时刻正确的决定帮助孩子保住了生命。孩子的家长绝对应该感谢救人者,而不应该要求救人者赔偿玻璃钱。如果家长让孩子赔偿玻璃钱那就是太不应该了。
感恩之心是人立世之根本,恩将仇报显然是应该遭遇谴责的。对于救助摔倒老人反而被讹诈,救助被锁在车里的孩子反而被索要玻璃钱等类似行为确实是很伤害人们善良的心的。现实中在类似判例中,为了杜绝救助者被诬陷或者其他类似事件发生,应该增设类似的免责条款。
好的事件往往能激发正能量,反之则会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救人者在紧急情况下砸坏玻璃救助孩子的行为应该被鼓励。也就是说就算孩子家长要求赔偿,相关部门也不应该支持这样的要求。让善良得到尊重,让善良得到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社会责任。
深度军备
这个问题阐述本身就有问题,小孩锁在车内,是什么环境下所在车内,什么原因所在车内,假如说不是一般想象中酷暑难耐的天气,呆在车内会很危险吗?或者是监护人只是离开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就回来了呢?会很危险吗?所以问题阐述不够严谨。如果是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在酷暑当中,小孩被所在车内,那么也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小孩是否出现不适,或者更加严重的情况,因为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我有理由怀疑你是个人贩子。那么你赔钱肯定是必须的。但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又联系不到监护人,并且在报警后,砸开玻璃救人,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措施,就不需要承担责任。所有个案,都有不同的情况,所以问题阐述要清晰,面对问题也要客观理智的对待,如果只看标题,我们就会产生先入为主的,道德观念在里面,单纯的认为不需要赔钱,并觉得监护人道德败坏,我们就不能客观看待问题。
甜秘密
坚决不赔偿,报警处理!
孩子家人简直就是不可理喻,是自己孩子重要,还是车玻璃重要!而且确实每年夏天都有家长把孩子独自锁在车里孩子闷晕过去的新闻,这个事情应该是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家长把孩子锁在车里面,自己去办事情。可能时间长了,孩子在车里面不舒服就开始哭着喊救命,这时候有人去砸碎了车窗,把孩子救了出来,这对于孩子来说绝对是救命恩人啊!怎么能让人家赔偿车玻璃呢。这是什么道理。
不要讲什么其他的事情。如果车主回来了,让赔偿他的车玻璃,绝对不赔偿,坚决报警处理。感觉他这是在敲诈勒索了。车主要是这么干的话,真感觉脑袋被驴踢了,自己的孩子有危险,到底让不让别人救援。如果救了,他就让别人赔偿,这是什么逻辑,感觉这也能算上碰瓷吧,就是拿自己孩子的命不当命。
再认真想一想,这不会是车主下的圈套吧。把孩子锁在车里,然后让孩子喊救命,自己在边上藏着,就是等待有好心人砸窗,去救他的孩子,等到好心人砸完窗,车主就出现,然后就让好心人赔偿车窗损失。如果这是个套路的话,也确实太坑人了。
因此,不管怎么样,孩子在车里喊救命,好心人砸窗救了他的孩子,如果车主坚持让赔偿车玻璃的损失,坚决不给,报警处理比较好!让警察来判断这个事情如何去处理。
综上所述,坚决不赔偿,报警处理!让警察来判断这个事情到底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