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双节”期间安全消费保健食品

本报讯(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高燕) 日前,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保健食品消费开始进入高峰期,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保健食品消费安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据了解,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做到三个“确认”:一是确认标记。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宣称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不要购买没有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或者与批准信息不符的保健食品。相关产品的注册信息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备案信息、生产企业许可信息可在产品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二是确认功能。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要注意辨别。

三是确认购买渠道正规。消费者应选择到持《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含保健食品或特殊食品)的药店、商店、超市以及合法的网站购买保健食品。切忌通过非正规途径购买保健食品。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购物时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保留购物发票及包装盒等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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