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虛假宣傳、違約銷售,延期交房還不賠償,該怎麼辦?

一抹斜陽4527413


關於房地產公司虛假宣傳、違規銷售、延期交房不賠償等問題,該怎麼辦?我看了一下其他達人的回答,大多說看合同辦事。

但實際上在操作過程中,我們常見到的是業主拉橫幅維權、堵門等,但是效果怎麼樣,大家心裡都清楚。前幾天,大太原某開發商把業主告上法庭,原因就是過度維權。

以太原為例,目前看大多數開發商還是比較守規矩的,至於未取得預售證就違規銷售的,一般都是小開發商,甚至大多涉及到小產權房。消費者難道不知道嗎?我想大多數是知道的,購買的原因就是小產權房比商品房便宜,存在僥倖心理。

至於延期交付,開發商會找出很多理由,比如太原某車延遲交付的理由有:中考期間停工、高考期間停工、冬季環保停工……反正是有很多理由。

前兩天和房地產從業的一個朋友聊天,聊到了太原最近怎麼這麼多維權的事情。

朋友只說了一句:不滿意,可以退房啊?!

然後,我竟然無話可說了,開發商都說可以退房了,我們還能怎麼辦?可問題是買的時候幾千一平米,現在大多數都漲了50%,有的甚至翻倍,退了房的錢根本買不下同地段的房子!

如果你們買的房子不滿意,想維權,開發商同意給你按照原價退房, 你會退嗎?如果不退房, 你又能怎麼樣呢?


瘋狂太原人


首先看合同約定,有約定從約定。因為這是最為直接的證據,所以,審理案件時,這是法院要著重查明的事實。

其次看開發商的宣傳是否有可能被認定為屬於合同的一部分,比如宣傳手冊等,如果被認定,則也屬於合同的條款,法院會依法查明。

第三看履行過程是否有變更或者其他認定為變更合同的情形,若有,則法院將依法查明。

本問題的關鍵是開發商虛假宣傳,所以著重尋找證據,比如宣傳單、售樓書等如果有,也請提交法院,以便法院能夠認定開發商有違約行為,以向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


劉高鋒律師


1.未取得預售證銷售可以主張合同無效要求退款,但目前預售證應當已經下來,這條路走不通。

2.不讓公積金貸款,這個主要涉及買賣合同的付款條款,如果有明確約定,那麼無法改變。

3.延期交房應當看買賣合同條款約定,同時看延期交房的相應違約條款,是否有延期交房違約金及合同解除條款。可以根據合同要求解除合同,並由對方承擔違約金。

4.由於問題介紹比較簡單,合同也看不到,只能做簡單的分析,寫的再多怕也是徒勞的,可能與實際情況不符,題主也看不明白。如果真的要處理,建議當面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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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曉東北京律師


逆來順受?舊社會存在,新中國之後,就沒這四個字了!消費者才是最大的!

房地產公司如果真的存在您描述的這些,那真的是在現在嚴打期間還這樣,就是有點“頂風作案”了!

不過您所有的描述信息都要有證據,比如票據,比如承諾交房時間,但是現在還沒有交付。否則,也是容易被詬病的。

一般的方法:1.找媒體曝光、暗訪 2.集結和您一樣的購房者,一起想辦法 3.上當地房管局投訴或者房管局官網投訴 4.找開發商和平協商(也許人家有難言之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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