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慶區紀委曝光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延庆区纪委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延庆区纪委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違紀通報

1. 延慶區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服務站(區農業機械化學校)黨支部書記、副校長耿佔合等人利用下屬企業資金髮放福利、充值飯卡問題。2015年至2018年,經耿佔合提議並決定,先後多次為本單位職工發放福利物品,共計支出16101.34元;為本單位職工在某酒店充值飯卡,共計支出17160元。上述費用均在下屬企業北京市龍慶農機汽車駕駛學校賬內下賬列支。以上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耿佔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站長鬍鐵鎖,黨支部委員李紅明、張永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科員吳俊海(非黨員)受到政務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所得被收繳。北京市龍慶農機汽車駕駛學校法定代表人曹興華違反工作紀律,同意上述費用在本單位列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延慶區張山營鎮水峪村借紅色教育活動之機公款旅遊問題。2016年7月,經張山營鎮水峪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明富提議,黨支部委員兼財務專管員張英鳳、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王冬鳳同意,借赴山西大寨接受紅色教育之機,違規組織黨員和村民代表24人遊覽平遙古城和喬家大院兩個旅遊景區,支出23040元;2017年7月,經劉明富決定,借參觀房山平西抗日戰爭紀念館之機,違規組織黨員和村民代表27人遊覽東湖港景區,併到十渡漂流,支出8100元。以上費用經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張計全同意在村賬中列支。上述行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劉明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英鳳、王冬鳳和張計全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延庆区纪委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延庆区纪委曝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