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内 容
为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2018年9月10日起,对我市城区流浪犬开展集中收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饲养犬要接受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携犬外出要悬挂免疫标识、束牵引带,大型、烈性犬要戴嘴套,在户外排放的粪便要及时清理。
二、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车(机、船)室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将犬只装入宠物包。
三、市民携犬外出未按规定系牵引带牵引的,城市管理部门将视为流浪犬收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流浪犬或饲养犬只有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定海:2550780,普陀:3053333,新城:2182297,普-朱:6031102)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9月5日
做一个负责任的“铲屎官”
别让狗狗为你的不文明“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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