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3年,判刑前在看守所待了3个月,会计入刑期吗?

东友律师事务所


根据法律规定,因被拘留、逮捕而被关押在看守所内3个月,之后被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先前羁押的3个月是要被计入刑期的,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只需再实际服刑2年9个月就能刑满释放了。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期徒刑是一种在一定期限以内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刑罚,而被羁押的看守所内也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虽然逮捕和服刑的性质完全不同,但两者在执行方式上是非常相似,所以将被关在看守所内时间计算在整个刑期以内并不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

当然,除了有期徒刑以外,被判处管制、拘役两种刑罚,先前羁押时间也要计入刑期。三种刑期的具体折抵方式如下:

  • 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两日
  • 拘役: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无期徒刑、死缓和死刑,那么先前羁押时间就不能折抵刑期了,也没有折抵的必要。


冰焰


会计入刑期的,只要在看守所关押一天,就可以折抵刑期一天。

罪犯在未经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叫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不能宣告有罪或处以刑罚。对于罪犯的追究,一般都经过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法院判决被告人刑罚是最后的程序。



但是有些罪犯案发后,为了防止其逃跑或者是案件难以执行,一般都会将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或者逮捕,并将其关押在看守所。

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再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到人民法院才能够判决。如果判决被告人无罪,可以当庭释放;如果判决被告人有罪,那么对于被告人就应当执行刑事处罚。

对那些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他们之前在看守所先行羁押的,判决书都会如此下表述:

一、被告人某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另外,如果被告人是被判处管制,那么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就可以折抵刑期两日。


法重情深


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执行机关,在犯罪嫌疑人没有定罪之前都会在此关押一段时间,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定罪这些法律程序后,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拉上刑场执行枪决、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分配到相关监狱执行刑期(无罪的当然适当回家),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即走法律程序这段待在看守所的算不算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日起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抵扣】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

除了无期徒刑、死刑在看守所期间不折抵刑期,有期徒刑在看守所期间待的时间都是一日折抵一日,因此判刑三年,走法律程序三个月是折抵刑期三个月的,那么理论上(不计算减刑、假释)是到监狱再执行两年零九个月刑期!

最后以鲁迅先生写的诗做结尾!生命城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当一个人曾失去过自由才知道自由是多么珍贵,珍重自由,远离犯罪!


我是资深实体行业从业者珠宝小呆萌,社会、法律、经济问题达人,我不赞同你每个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欢迎评论留言补充!


何冠舒


下午刚回答了一个看守所与拘留所的问题,现在回答你的问题。

不论嫌凝人在拘留所多长时间,都会计入刑期,这也就岀现了下面看似匪夷所思的情况。

由于案件主犯未到案,一直不能宣判。等主犯到案宣判时,先期到案的从犯在拘留所的时间已经超岀了自已的刑期。宣判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回家了,所以交友一定要慎重。

不管怎样,管理好自已的人生才是根本。

以上个人观点,如有不妥,敬请谅解!



王付军624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为了方便调查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有罪的,强制措施的时间可以抵扣刑期。

刑法对犯罪嫌疑人判处: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死刑。

一,判处管制:先行关押一天抵扣2天刑期。

二,拘役,有期徒刑:先行关押一天抵扣一天。

三,无期徒刑和死刑:先行关押时间不抵扣刑期。

题主的问题:判刑三年,看守所关押3个月。从判刑之日起,先行关押的3个月折抵刑期3个月,只剩最长2年零9个月的服刑时间。如果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现好,积极接受改造,有立功表现,还有服刑1年半后获得减刑的机会。这样刑期就又回得以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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