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心生怨气校内杀害女儿同学,对此你怎么看?

冰焰


家长心生怨气校内杀害女儿同学,对此你怎么看?

看到瑞安謦方的通报,真是可悲可恨!



悲观的是发生了不应发生的惨案,让小小孩子失去宝贵的生命,另人心痛。

恨的是做为一个女儿父亲的成年人,林某某,过份自私,不解人世大义,因为小孩之间的口角小闹出一点问题,而为女儿去报复,持刀去校内伤害女儿的同学,造成两家悲剧。这种做为,不由让人遣责几句。做为人父的成年人,难道就没有一点思考能力吗,我们客观的说,孩子之间发生诤闹是最常见事情,有必要大人心生怨气,参与到孩童之身上,做如此丧心病狂的违人性的恶事来。为女儿去报复伤害年仅l0岁的小男孩。真是惨无人道,实在是不配做女儿父辈。简直就是一个地道的无头王八犊子。

这里要公认的一点,不论林某人是心生怨气,还是做人缺德沦丧,此刻的举动己触犯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惩罚是无条件替代的,只有等待着法律的严肃惩罚,顾意行凶杀人者无意就该偿命还命,自咎自取,应该说他明白这个道理。

每发生一启类似此案件,我们一惯倡导引以为介,但对人性变坏,恶性循环往复之人,我认为只有法律严惩,才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缩小伤民犯罪行为。务必请大家高度注重,自觉维护我们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

说内心话,实在不想评论象林某人这种案件之事,更不想再看到类似此案的屡次发生。我想,也是每个大人的心愿吧。


文笔缘



9月21日下午16点左右,在隆山小学三楼厕所内,36岁的林某某用水果刀残忍地将女儿10岁的男同学杀害。只因之前伤到女儿的眼睛(无破损,没影响上学)。作为家长,林某某是不称职的,不负责任的,无能的。

林某某自以为是给女儿报仇,保护自己的女儿,实际上对女儿也是极大的伤害。杀死了女儿的同学,我想也不会是女儿的本意。女儿从此很有可能没了爸爸,失去了父爱,面临着家庭破碎,想到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所致,心灵上留下的创伤一辈子都不会愈合。


对于杀害的男童,林某某欠下的血债是要用血来偿还的。10岁的男孩,尚属于年幼无知的阶段,即便是屡次欺负女儿,可以找学校的老师沟通,找男孩的家长理论。如果老师不管还有校长。如果家长蛮不讲理,怨气也不应撒在孩子身上。拿刀对准10岁的孩子就是无能!

对于两个家庭来说,都是陷入了灭顶之灾,难以醒来的噩梦。只因一时的冲动毁了两个家庭。人们都说孩子从一降生到长大都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也就是说人来到世间都需要经历磨难,一生中好多事情都需要自己去独立处理,寿命再长的父母也跟不了子女一辈子。孩子的事情最好是由孩子自己去解决,希望大人不要办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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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橙黄绿青蓝紫518


家长心生怨气,校园内杀害女儿同学。性质恶劣,令人发指,必须严惩。

无论是什么原因,家长介入孩子的纠纷,使用暴力手段报复其他孩子,这都是错。像这里边林某,她的女儿曾经和被害的孩子发生过口角而被打成眼部疼痛,疼痛的这个伤势比较轻,也没有就医,正常上学。这就说明这个孩子受的伤并不是很大,没有必要家长这么在意,没有必要家长要出面拿着水果刀去报复人家的孩子。

孩子之间的打打闹闹很正常,他们在一起玩很少不闹的,可是孩子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没有什么经济利益纠纷,没有你争我斗。他们就是纯真的玩,不掺杂一点个人恩怨。孩子们往往闹过去后,很快就会好了,而且是自动和好,见面再在一起玩,并且很开心。所以孩子之间的事情根本用不着大人参与,大人一搅和,没有的事情也会闹出来,简单的事情也会闹复杂闹恶劣。

你的孩子是孩子,人家的孩子也是孩子,现在孩子死了,这对孩子的父母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别说孩子的父母,我们听到孩子的逝去就很悲伤、很痛苦,这让孩子的父母怎么承受这个事实。36岁的男人了,做出这么鲁莽、愚蠢、恶劣、甚至可以说没有人性的行为,实在是可恶至极,国家的法律会给予应有的惩罚的。


平原春秋


人的心,有时深不见底,因为你无法揣测他的想法;有时又非常浅显,因为你的“小举动”触碰到他的底线。

近日,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女儿和叶某发生口角,前者被后者打到眼部,嫌疑人心生怨恨,持刀报复叶某,间接造成叶某死亡。

客观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小事引起的大灾难,受害者不仅是两个涉事人,他们双方的家庭也毁了,这个报复来的太过沉重。

孩子之间的事情上升到这样的地步,不知道嫌疑人到底是如何的心路历程。一个成年人想报复一个10岁儿童还需要带刀吗?

嫌疑人或许把女儿当成了最重要的人,或许也是长期积攒的压抑得以爆发。其实想避免恶性案件最好要找到源头,而不是仅仅看到表面。


大眼大世界


故事前情回顾:9月21日16时许,在隆山小学三楼一厕所内,有小孩受伤。接警后,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岁,仙降街道人)。伤者叶某(男,10岁)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全力抢救无效于19时许死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儿周三在学校与叶某发生口角时被打致眼部疼痛(伤势轻,未就医,正常上学)而心生怨气,为此于今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用水果刀伤害叶某。

在这里很感叹,导致悲剧的并非大恶不赦的狂徒,而是人的错误心理:

1.林某对女儿爱得盲目而冲动。爱自己的孩子是一个父亲正常的本能。但是,冲动的爱明显是害人的,它往往蒙蔽了人的正常思维。

女儿与10岁同学叶某之间发生口角而受轻伤,林某因为爱女心切,竟然直接带刀去报复。这种莽撞而冲动的行为,实在不应该。

2.被伤害者的年龄过小。一个10岁的孩子竟然就能激起对方的仇恨。这到底是孩子的之前所犯错误太过呢?还是林某的臆想脱离了实际呢?

一个正常中年成年人,因为上小学的女儿和同学之间的矛盾,竟然自己拿着刀去对付一个10岁的男孩,只为帮女儿出气。在如此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不知道他是如何对一个小男孩下得了手的。实在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也许,有时候需要被教育的不仅仅是孩子,还有我们思维不成熟的家长。

正是因为大人的错误,而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一个家庭失去了儿子,而自己的家也将失去自己这位父亲。

本是爱人,结果却害了人。冲动是魔鬼,还请且行且珍惜。


子兰爵


人性的暴戾真的是无法预估的!人的心理狭隘程度真的是无法预测的!良知的泯灭真的太可怕!

原本是孩子放学要度过中秋佳节的日子,10岁的小男孩叶某却永远离开了他的家人,实在令人惋惜和悲叹。

因为叶某和杀人者林某的女儿在学校闹了矛盾,最后动了手打了其女儿,导致他女儿眼睛受了伤,后来经过查验只是轻伤。气不过的父亲林某觉得女儿受到了天大委屈,决定去教训教训小男孩。就在周五放学的时候,他带着水果刀到了学校厕所,残忍的杀害了小男孩。事后也没有对男孩进行抢救,而是坐在一边抽烟,还向别人指责男孩欺负他女儿!

都看看这个带着眼镜装斯文的恶毒男人!

孩子之间闹矛盾甚至发生口角和肢体动作太常见了,难道这时都需要家长出面摆平事件然后替自己的孩子出气吗?所有的事情都是靠武力来解决的吗?以暴制暴的思维真的是太可怕了!尤其是针对一个年仅10岁的孩子,不知道你怎么下去的手!你的心真的是太歹毒了!

为了孩子出了气,但是自己也会面临正义的制裁,一命偿一命,不知道这位眼镜男此刻还觉得自己所做的值得吗?


如意岛会理财


这起凶案,与其说是为了女儿被欺负而报复杀人,不如说这个家长就是自己精神失衡找机会制造事端,女儿受伤只是找到了行凶的借口而已。

其女儿受伤的情况远不是什么大事,正常人再愤怒放大一百倍也不至于行为失常到去杀人。

而从其杀人后没有报警或叫救护车、而是坐在现场抽烟的行为来看,他是在静等最后的结果呢,完全不是情绪激动不能自控的状态。

如果是报仇,当然要选择对等伤害程度,肯定不该升级到杀人的程度;如果是激愤杀人、或瞬间神经病,在杀人之后也会有清醒后主动减少犯罪后果的积极行为。

也就是说,杀谁、为什么原因杀对他都不重要,他只是想要那个杀人后被审批的结果。

换个角度,如果是为女儿报仇,必然要想到报仇之后女儿的处境(以他的模式那个被杀男孩的父亲是不是该将女孩全家灭门?),所以说这个家长是为女儿杀人的理由就不成立了。

再说,如果是报仇,是会尽量选择不给第三方造成麻烦的——选择进入校内杀人,学校就要承担很大的未能保护学生生命的责任,这样会给学校带来多大的麻烦、给他女儿以后制造多大的麻烦?

所以,再次证明,这个家长就是要杀人闹事的,与女儿的事无关。

这种充满戾气的人,并不是认真生活的人,只想借某个理由去找死,在美国就是那种端扫射人群的恶棍,在欧洲就是开车冲撞人群的恐怖份子,在中东就是钻进人堆的人肉炸弹。

勿以恶小而为之,就可以避免那个男孩与女孩的矛盾冲突。

警惕负面情绪,远离垃圾人,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时刻留意的,只有这样才能尽自己最大努力减少危险的靠近。


理得心安


那当然构成犯罪,定什么罪,已有杀害的故意,是激情引起的故意犯罪。主观上要杀人就是杀人罪,主观上仅是伤害就是伤害罪,如因伤害致死,就定伤害致死罪。具体要看情节,法官是根据情节来判定的。至于怨气,什么样的怨气,是具体量刑时考虑的。而不影响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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