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這個社會有很多奇葩邏輯,如一些公知認為一切社會問題都是體制問題,

崇尚自由而又依賴體制,沒事嫌政府管的寬有事怨政府管的少;如一些違規者認為我弱我有理,自己給別人造成不便時感覺管理者小題大做,別人給自己造成不便時感覺管理者輕描淡寫,治國應當依法但法不能責眾、法不能責弱、法不能責我;如一些購房群眾認為房價上漲是自己應得,房價下跌需開發商負責,投資就應該穩賺不賠、房價就應該穩升不降、契約只應該保護自己的利益。

這些奇葩邏輯的核心在於不講辯證法,看待問題易絕對且利己。但是現在言論自由(謾罵造謠誹謗除外),你有說話的權力,我有反駁的權力。然而體制內一些對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則辯無可辯,因為基層沒有任何話語權。

如看到街頭亂貼小廣告,正常治理邏輯應該是什麼?依法嚴厲查處打擊亂貼小廣告的行為,或者使用傳說中的“呼死你”神器,從源頭上治理城市牛皮癬。但現實督導邏輯是,給小廣告所在地下通知,責成基層去限時清理,再貼再清,還貼還清。

看到隨意傾倒的建築垃圾,正常治理邏輯應該是什麼?

調閱監控錄像,查實違規渣土車,依法處罰並要求其將違規傾倒的建築垃圾清運乾淨。但現實督導邏輯是,給垃圾被倒地下通知,責成基層限時清運,再倒再清,還倒還清。

看到餐飲門店廚房環境髒亂、違規排放油煙,正常治理邏輯應該是什麼?責成執法部門依法對違規門店進行查處,督促其依法依規經營。但現實督導邏輯是,給餐飲單位所在基層下通知限時整改。“法無授權不可為?沒聽說過,管不了就追你的責”。有法定職能的部門是誰?就是那個下通知的督導部門。

各種奇葩的工作邏輯讓基層怪象叢生,個人總結基層有“五大怪”:光嚴管無厚愛、提拔沒有問責快、督查的比干活的多成常態、沒人管的向屬地踹、反形式要靠形式來。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怪象一:光嚴管無厚愛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基層聽到的最大謊言是“既要嚴管又要厚愛”,“嚴管”是感受到了,“厚愛”不知道被丟到了哪塊紅薯地。福利不要想了,黨政紀嚴禁以任何名義違規發放福利;加班費也不要想了,政務人員不受勞動法保護,加班只能調休;調休是個偽命題,節假日尚且需要加班,平常哪有可能調休;人員編制向基層傾斜都是空話,編制上收,責任下放,幹活全靠臨時工,好不容易考來個能幹的正式人員也會被上級部門以各種名義借調走;簡政放權全是套路,上級部門簡的是責任放的是壓力,體現權力的審批事項沒見下放,容易追責的工作任務下放倒是不少。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怪象二:提拔沒有問責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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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講話中經常講,要多在基層和中心工作、重點任務中培養、甄別和選拔幹部。涉世不深的你第一次聽了是不是還有點小激動?醒醒吧,提拔才是基層最大的偽命題,不是不給你名額,是不給你機會

,因為提拔的速度永遠沒有問責的效率快。且不談黨政紀處分,誡勉談話就足夠影響半年。基層動輒得咎,去基層看看,身上不背幾個處分都不好意思說自己在基層混。現在的常態是乾的越多責任越大,凡需克難攻堅的任務大多矛盾多發、易發,雖然個別工作有“盡職免責”的說法,但現實中更多見得是承擔越多挨懟越多。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怪象三:督查的比干活的多成常態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目前很多領導幹部都把督查作為推動工作的唯一抓手,某項工作乾的好都是督查的功,幹不好就是基層的鍋。督查是促進任務落實、推動目標實現的有效手段,但也不能九個人督查一個人幹。

“九龍治水”不好,卻也好過“九龍”都來督查。“督查的比干活的多”絕對不是一句戲言,某地在一天內迎接了揚塵、黃標車、散煤、禁燒、煤改氣、集中供暖、文明創建、餐油煙、市容、違建等十項工作的督導,每個督導組三五人至七八人不等,陪檢負責落實的始終只有兩人,一個分管負責人和一個剛進單位全程蒙圈的臨時工。再往下具體能幹活的也就每個社區村一人加上城管隊四五人,全轄區負責落實的剛滿雙手之數,還全是拿著最低工資的臨時人員,而那些下來督導的部門本都是擁有法定管理機構、職能和權限的責任部門。

還有領導幹部認為長效機制就是督查機制。現在很多工作都講長效管理,要求建章立制、臺賬管理。但很多所謂的長效機制明確的只是工作任務和如何督查,工作主體默認設置都是基層屬地,至於痛點怎麼解決、難點怎麼突破則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以城市管理為例,很多領導雖然嘴上要求長效常態,也經常身臨街頭督察市容環境,但內心並沒有把體制機制建設當回事,不想頂層謀遠慮只求基層解近憂,認為長效就靠督查,至於城管矛盾多發、群眾爭議不斷的被動局面怎麼改變,都是基層需要考慮的問題。否則,中央國務院關於城市執法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出臺已近三年,有多少城市真正落實了意見要求?真想長效常態,有前呼後擁督察市容的時間,不如召集相關部門研究一下怎麼落實執法體制改革精神。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怪象四:沒人管的向屬地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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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屬地管理”對基層來說不是個新鮮詞,但有些毫無道理且理直氣壯近乎恬不知恥的“沒人管就該屬地管”說法還是讓基層哭笑不得。某地直播問政節目,討論機動車停車場亂收費問題。各城區反映沒有牽頭單位和執法依據,問遍市直部門均說沒有管理權限。市公安局說我們沒有審批權限,市城管局說我們只負責制定工作標準和督辦,物價部門說對違反價格法的亂收費和超標準收費可以投訴,主持人問誰來查處,這位來了一句“屬地管理”。好一句堂皇的“屬地管理”,市直部門管理真空,就該基層屬地管,這邏輯也是沒誰了。臺下的基層同志只能搖頭苦笑表示很委屈,讓屬地管好歹提前告訴一聲。

接下來討論私圈公共用地對非機動車停車收費問題,主持人不再問市直部門,直接問各城區有沒有管理職責。各城區負責領導一臉懵,均說“這個問題請辦事處回答”。然後就出現了相關辦事處就被一一叫起來問“該誰管”的滑稽一幕,得到“不清楚”的答案後主持人還納悶,“這真的成一個謎團了”。上級都不清楚的事讓基層回答“該誰管”,想聽到什麼答案?“就該我們屬地管”?這不是在打連“屬地管理”都不好意思說的領導臉麼。

沒人管往屬地踹也忍了,有人管還往屬地踹真心忍不了。某地“創文”期間,市城管局以創文指揮部名義督導路段衛生情況,在次幹道發現一些剛剛飄落的樹葉,便責令路段所在辦事處負責同志到場解釋,辦事處辯解兩句被回懟兩句。辦事處第一句:“現在已經十二點半,環衛工人下班了,樹葉不是積存的是剛飄落的”,被領導回懟:“管理要動態,上班要錯時”。領導說的好有道理,辦事處只能來第二句:“主次幹道保潔已經由區上整體外包,管理主體是區城管局,我們跟保潔公司沒有聯繫”。這時候讓人目瞪口呆的奇葩邏輯來了:“不論誰管,出問題都得辦事處負責,追責只會追你屬地”

,辦事處負責同志強壓把剛吃肚裡一口的麵條吐出來的衝動,咬牙說了一句“好”,不得不佩服基層的情緒管控能力。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怪象之五:反形式要靠形式來

基層“五大怪”——說說那些給基層強加任務的奇葩邏輯


“反四風”首反“形式主義”,要求精簡會議、文件以及各類不必要的檢查評比。然後就出現了層層開會要求精簡會議,層層發文要求精簡文件,本來以前還沒有這些會和文,反形式主義後反而多了出來,現在又出現了很多“痕跡管理”的要求。其實會議文件不僅僅是會議文件,背後是一項項工作任務,精簡會議文件首先需要精簡任務,需要變層層傳導壓力為層層履職盡責,該本級乾的不往下級推。反形式首要反官僚,反對那些仗著手中有督查評價下級工作的權力,將本應該承擔的工作職責簡單傳導到下級身上的部門和幹部。

上述奇葩邏輯的根源在於沒有法治意識。《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要“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但目前很多領導幹部缺乏法定權責意識,在推進工作中習慣運用行政命令而不是依法行政。

雖然現在年終述職時加了一條“述法”的要求,但對依法行政的考核力度遠沒有對工作實績的考核力度大,這就導致很多領導幹部推進工作時重結果而輕過程,只要結果好,手段隨便挑。儘管也強調“幹成事而不出事”,但落腳點往往在“幹成事”而不是“不出事”,依賴基層高效率低成本的傳統管理手段來解決難題,幹成事是領導的好,幹出事是基層素質低,最終以處理臨時工作為不良輿論的回應方式。要想改變現狀,唯有踐行依法治國精神,落實依法行政要求,真正釐清權責清單,加強法治考核力度。希望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實踐,基層的怪象能夠逐漸消失,而不是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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