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旅遊事件中爲什麼有些人支持瑞典警方呢?

小樓海噴


全面支持瑞典警方的做法與舉措。曾家三口確實耍無賴,打滾撒潑丟人現眼。至於警察把他們扔到所謂墳場墓地也沒問題。首先是曾氏家人不尊守酒店規則,強行酒店為之服務,買賣還需一方願賣一方願買。這裡就有人說:警察的做法簡單粗暴,無人情味。好了,我們回看一下國內的霸座男霸座女就明瞭,一部分國人就這個樣,你能怎麼辦?你以為瑞典警察還像對待霸座男霸女那樣,對你左勸右勸上勸下勸…他們可沒那耐心,你打滾撒潑也罷,高呼救命也好,人家沒有吃你那一套,照樣把這一家三口抬上車,再扔在公墓路邊隨你咋辦。還有人說警察為什麼不把他們帶回警局訊問就這樣處理?一:他們身份合法證件齊全,二:他們與酒店之間只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沒有其他糾紛和衝突,三;酒店方認為還未到為你服務時間,請你暫時離開,等到了時間再來。所以警察只能驅離,不可能把他們帶回警局。

面子是自己掙的,不是別人給的。


下街一一水巷子


我們同胞的確有錯的地方(我覺得曾先生人品也不差,也是很愛國,因為外岀找旅館時幫助一個同為中國人的女學生)!而且的確很丟臉(因為當時父母被抬岀來,外面又冷又無助,作為兒子卻只能無助哭喊)!很多問題要分兩面看,因為同胞不對的同時瑞典人更加傲慢無禮,因為自稱人權至上的西方人對侍一個他鄉一無所助的外國人卻不提供應有的人道主義幫助!就算是非洲難民也得到一個落腳過夜的地方!這是國際通用的最低人權標準!從這件事上看有明顯的歧視性質!看到一幫給瑞典人洗地真令人不解!這些人只看到表面的東西而沒看到深層次的道理!我記得前一段時間一個英國人在中國,販毒被抓最後被判死刑,後來西方七八個國家的政府及民眾要求不能判死刑,他們提到最多的是人權這兩個字!


17度的秋


人家酒店都已經明確拒絕了,你還在說她付錢在酒店大堂休息,沒佔便宜之類的說法,這是佔便宜的問題嗎,人家明確拒絕了,你就應該走,而不是找各種理由,什麼爸爸有病,很晚了,外面冷,這個時候不好找酒店等等理由,你這些困難關人傢什麼事,人家沒有義務幫你解決困難,都已經那麼明確的拒絕了,你還不走,跟高鐵男有何區別,區別就是國內警察太溫和了,所以旁高鐵男霸佔了那麼久,人家執法嚴厲,你想賴但是賴不久,還說一個犯法,一個沒犯法,如果瑞典警察跟國內一樣在哪兒磨半天嘴皮子就是不採取行動,那跟高鐵男有什麼區別,酒店是人傢俬人的,人家拒絕你在哪兒待,你告訴我有什麼區別,支持瑞典警察的基本都有法家思想,極度厭惡那一家三口拙劣的表演,尤其是那個躺在地上一動不動的老頭子,瑞典警察那麼做,簡直大快人心,你們支持他們的人呢,出於什麼想法,如果同胞真的在外面被人欺負了,我們絕不答應,可是擺明了人家一切按程序辦事,沒有我們那麼多人情給你講,有些人動不動給你扣上崇洋媚外,什麼跪久了的帽子,簡直是不可理喻,這次大部分人都支持瑞典警察完全是出於一個理字,恰恰體現了國人的自信與素養,是國家強大自信的表現,而不是腦殘口裡說的崇洋媚外!


衝靈劍法


我用幾句話就可以回答你。

你搞錯了,這事情不能分開說。瑞典警方的行為是基於他的撒潑打滾,所以你不能說我跟你道歉了,所以你也要跟我道歉。警方的行為是基於曾家的行為不合理,才有警方後續的動作。

我支持瑞典警方,我認為警方沒有做錯。中國式的撒潑打滾,以及像你這種無賴式的提問可以休矣。


papadakiz


看到回答竟然有人說沒看有人支持瑞典警察,隨便找一下都一大堆,這個算是我針對這事的最後一篇了,因為我覺得沒什麼必要再寫了

貌似不少人持有這個態度,認為曾先生做法讓國人蒙羞,瑞典警察教訓一下沒毛病。

我看了很久,到現在也就一篇回答,覺得說多了沒什麼意思,但是這次我要圍繞瑞典警察做一個有點耐人尋味的推測

首先我們要確定一件事,曾先生一家違法了沒有,很明顯是沒有,

那麼警察就是依據店員要求對三位中國驅逐離開旅館,也僅限於如此。

那麼我們看看這兩位警察在視頻很容易看到的一個問題

請大家看看這個視頻裡面的兩位警察,很明顯,他們沒有帶執法記錄儀,那麼是不是瑞典警察是不需要帶執法記錄儀呢?顯然不是,我隨便搜了下日常照片,大家可以看看

這就有意思了,為什麼這幾位警察會摘掉執法記錄儀呢?忘了帶?還是故意不帶?

我們再看視頻,警察把曾父以拉頭拉腳方式抬出旅館時候很明顯,老人是沒有掙扎的,那麼按照曾先生描述當時病發,陷入半昏迷這個說法也符合這個狀態,後期他躺在地上一直沒有動彈也可以證明。那麼警察遇到這樣的情況竟然袖手旁觀,我就好奇了,對於生命體徵出現問題的遊客竟然沒有呼叫救護車,只能靠曾母拿藥自救,這樣的警察執法是合理的?這樣的執法是符合尊重人權規範嗎?這樣的執法是符合瑞典的警察條例嗎?

瑞典的《警察條例》(Polisförordning ),其中第10條表達了類似的意思:

10 § Anställda vid Polismyndigheten och Säkerhetspolisen ska i kontakter med allmänheten med beaktande av omständigheterna och situationen agera så hänsynsfullt som möjligt, visa behärskning och uppträda på ett sätt som inger förtroende.

警察與公眾接觸時,應當考慮到當時的情況,行為應當儘可能體貼,以儘量剋制的行為方式,激發人的信心。(大意)

體貼在哪裡?我就看到冷血的旁觀者。那麼我們就可以從這裡得到一個推斷,這幾個警察把三位中國人當成了難民甚至是賤民處理了,即使已經看過了護照,知道是遊客的前提下。

這塊如果是曾先生汙衊警察,早就有相關視頻出現了,為什麼沒有?動動腦子就知道有蹊蹺。

曾先生的呼救除了大聲呼喊之外也包括我們所看到的自己倒地動作,或許在那個時刻看著自己老父親躺在冰冷地上一動不動之時已經方寸大亂,唯一想法就是要吸引路人注意,雖然事後我們覺得這個行為有點不雅,也有人覺得丟臉,甚至和碰瓷掛上鉤,但是說碰瓷的看視頻就知道是先有警察攔住其前行他才倒下的。

更有意思就是那位拍視頻的是誰?好像安排好了的,專門等這個時機似的。很明顯圍觀群眾對於警察是持譴責態度的,而主要就是因為三人受了委屈,嚎啕大哭的母子外加昏迷之中的曾父博取了路人的同情心,奇蹟般的,這段視頻竟然沒有人錄下來,大家認為是正常嗎?

如果要證明,執法記錄儀,警車的記錄儀都應該要有記錄,為什麼沒有?

9月17日,瑞典檢方(Swedish Prosecution Authority)新聞辦公室在同獨立公共檢察辦公室溝通之後回應澎湃新聞稱,“有關中國遊客案件,獨立公共檢察辦公室已經做出了(警方)沒有涉嫌犯罪的評估,因此決定將不對此事件展開初步調查。

那麼警察不帶執法記錄儀的理由就很清晰了,沒有證據就是無罪嘛,既然找不到證據,那就證明警察無過錯。

想來2號出了這攤事,曾先生在好心人幫助下坐輕軌到達市區,先聯繫了大使館並打電話給警察局進行了投訴,照道理這時候應該要很快給大使館回覆才對,結果憋了兩週多得出了這個結論,是不是要等一些重要證據消失,那麼這個事態就在可控範圍了。

綜合現有得到的信息,我們有了一條思路,這些執法的警察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是不合乎警察條例的,因此故意不留下執法記錄。而由於是外事糾紛,獨立公共檢察辦公室偏袒了自己人,很明顯他們也知道這麼做是沒有道理的,而如果要找證據,各個途徑都可以拿到,很明顯沒有公佈,那麼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了,

政治左右了法制

瑞典有一部分人對於中國人是有種族歧視的,可能這些店員和警察就是其中一員,那麼以這個理論作為判斷依據,整個事情貌似就順理成章了。這種事情發生了,甚至已經擴大成國家之間的外交糾紛,瑞典方自然咬牙也要死挺自己人,不然就不單純是丟臉那麼簡單了。

反觀我們國內這群網絡暴徒,對曾家冷嘲熱諷不說還說大使館幫錯人了,對於瑞典警察大加讚揚,尤其是把一些謠言四處宣傳,即使已經被闢謠了還是繼續傳播,簡直已經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


我心自在無礙


有人有一種簡單的類比,把高鐵男和瑞典男相提並論,是非不分。其實,二者有本質區別。一是,是否違法。高鐵男明顯違法,有關部門已對他作出了處罰。瑞典男沒違法,至今瑞典警方也沒有出示曾先生違法的指控。二是,是否損害他人利益,高鐵男強佔他人座位,肯定侵害座位號人的利益,而瑞典男想休息,是同意付款的,並沒想佔旅店的便宜。三是,社會影響不同,高鐵男是人人否定,而瑞典男卻有許多人同情,儘管行為有點失控,但遭受了非人待遇,就是被惡警欺負了,雖無可奈何,也不應受到同胞的遣責。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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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智叟


排除有強烈情緒要表達,以及確實存在的把事件政治化攪渾水,這樣兩種超出“瑞典旅遊事件”範圍的討論者,餘下的“支持瑞典警方”,我表示理解。曾家從被酒店善意接待,到雙方發生衝突,雖然沒有違法,還是有一些促成轉則發生的言行。最後警方出警,曾家沒有服從警方命令,也是不合適的。

另外曾家大哭大鬧,我也不接受。現在曾先生已經通過媒體表達了慚愧,贊。

討論問題,應有一定寬容度。1960至1970時代,歐美經常指責日本遊客大聲喧譁,舉止不妥。到了1980年代,同樣的批評指向韓國人。現在是中國人。這樣一個讓度本身,已經體現了趨勢。在西歐,英法互相瞧不上,英法又一起厭惡德國,然後英法德共同認為意大利人粗魯不文……

這件事單純的支持瑞典警方或單純的支持曾家,都有失公道。討論本身,促進了一次中國對北歐的瞭解。

中國外交部暨駐瑞典使館,有責任有義務維護中國公民權益,他們同時並未一面倒,通過媒體傳達了曾家言行不當但吃瓜者注意信息平衡這樣一個概念。

現在瑞典檢察官認為瑞典警方無錯。把吵架者送到郊外,居然是瑞典警方的常規操作,這種操作包括對待外國旅遊者,我確實頭回長這個見識。在我的經驗裡,文明國家的警察知道外國旅遊者人生地不熟,會提供合理的服務,比如幫助找到有空房的旅館。

(全文完)


李牧


你的題目都問錯了,不是支持瑞典警方,我們支持的是守法,守規矩,老祖宗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中國有5000年的文化,我們的形象是好的,而曾家這三個人,破壞了中國的形象。應該開除他們的國籍。



潘龍江紅塵情歌創作人


確實是這樣。在這次中國遊客瑞典旅遊事件中,我們看到不是一些而是很多的國人傾向於瑞典警察,認為是三位中國遊客先不遵守人家的規矩,瑞典警察是正常的執法。我覺得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有這麼兩個原因:

第一,這三位遊客確實沒有按人家的規矩來。我們有句老話叫“到鄉隨俗”。不管你到了哪個國家,都得隨著人家的規矩走。而我們這三位遊客,沒有按約定時間到人家旅店,而是提前了半天,人家沒有閒房安置你,也不同意你在旅店大堂休息,這是人家的權利,你要是明白人,就應該知趣地離開,而不應賴著不走。

第二,拿出“一哭二鬧三上吊”那一套撒潑的方式實在讓人反感。本來,人家不同意你在大堂休息,你可以體面地離開,你卻不理會,硬是跟人家吵鬧著不走,結果人家把警察叫來了。你這時離開也不晚。但你卻撒潑打滾,連喊帶叫,又哭又嚎,鬧得不亦樂乎。這是最讓國人討厭最讓人看不起的事情。人們正是看了這個視頻才對這一家三口產生了非常不好的印象,也極大地影響了人們對這件事的評判,反倒忽略了瑞典警方的粗魯行為,認為對付這種人就該是這個樣子。

以上兩點是造成很多國人不同情這三位遊客傾向瑞典警察的原因。

我們不能簡單地說我們一些國人在這個問題上沒有立場,沒有是非原則。我們必須承認這三位遊客在瑞典旅店的表現確實不怎麼樣,確實沒有素質,確實丟了中國人的臉面。

但是一碼歸一碼,瑞典旅店和瑞典警方的做法不近人情,不講人道,簡單粗魯,也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必須譴責。

三位中國遊客不遠萬里來到你們瑞典,因為計劃不當,提前了十多個小時到了你們旅店,雖然旅店沒有了房間,即便你們不願意讓客人在大堂休息,也可以幫著聯繫一下其他旅店啊。外邊只有九度的低溫又是深更半夜,你讓三個人生地不熟舉目無親的中國遊客怎麼能不惶恐緊張著急上火呢?這家旅店做得真不怎麼樣。

更有甚者,警察來了,讓中國遊客離開是依法辦事,中國遊客不走強行帶離問題也不大,但你應該告知中國大使館吧,沒有。你可以把人帶到一個適當的地方吧,也沒有。你把三個異國遊客仍到了郊外的墓地邊,這顯然有悖常理,是明擺的欺負人侮辱人啊。三位中國遊客觸犯了你們哪條法律,你們竟這樣對待他們?這是一個處處標榜人權第一的國家的警察干的事嗎?試問,如果這三位遊客是你們本國的公民,你們會這樣做嗎?你們敢這樣做嗎?

我們這三位遊客確實有不妥甚至令人討厭的地方,但是這並不能成為瑞典警察粗魯對待的理由。這一點我們必須搞清楚。


誰憐一燈影


老祖宗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幫理不幫親嚴己律已,寬以待人。央視7套天天說守規矩打勝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咱國人從小就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但不守規矩又有幾人受到處罰。咱中國大使在此事件中丟的人還不夠嗎。瑞典官員也是SB,他們應該在所有公共場所貼出以下中文標誌。巜凡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遊客在瑞典可以隨地吐痰,公共場合可以大聲喧譁,買東西可以不排隊,未到入住時間提前到灑店只要給錢就允許在大堂睡覺。瑞典人如果拒絕提供服務導致中國人一哭二鬧三上吊耍無賴警方不得采取強制措施,必須以最好的態度送至中國大使館》,同時瑞典建議所有商家門口也用中文寫個牌子《本店保留不對所有中國人服務的權利》這樣中國同胞應該滿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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